她从小就觉得,靠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其实她自己也能办到。
所以军区就她一个小姑娘爱玩枪,其它的千金,全是娇滴滴的,只有她像匹野马似的。
倘若不是厉南朔和白小时太宠着她,舍不得让她吃苦,把她强留在身边,可能她也会像厉慕白那样,早就入伍了。
景少卿能驯服她的脾气,也当真是不容易。
可她知道,景少卿能驯服她,是因为他尊重她,尊重她做的任何决定,尊重她不服输的性格,他是用容纳的办法,让她心甘情愿沦陷了进去。
在和他的感情里,厉朝歌还是以前的厉朝歌,没有变成景少卿的附属品,她还有拥有独立骄傲的人格。
换成任何一个男人,恐怕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弱势一些的男人,绝对无法容忍她这样刚强的性格,她会凌驾在男人之上。
而景少卿,有能力压住她,却又不会限制她。
“愿意。”她噙着眼泪,低头看着半跪在自己跟前的景少卿,点着头,小声道。
除了他,还能有谁呢?
嫁给他,她一百个一千个愿意。
她很庆幸,景少卿一直都没有放开过她,而她最后也义无反顾地回头去找了他。
她蹲了下去,蹲在了景少卿跟前,主动把自己的左手伸了出去,“快给我戴钻戒!”
景少卿忍不住低声笑,“哪有女人自己主动要求的?”
“我啊!”厉朝歌撇了下嘴角,理直气壮地回道。
“而且我在家辛辛苦苦准备订婚宴,都准备了两三个月了!你还能反悔不成?”
景少卿有些无奈,拉过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了她的中指。
正正好,不松也不紧。
景少卿没有量过她的手围,仅凭着这些年对她这双小手的印象,做了这枚戒指。
套进去的同时,厉朝歌便凑过来,轻轻啄了下他的唇。
景少卿又轻笑了声,垂眸望着她,道,“头凑过来,给你皇冠戴上。”
厉朝歌有些得意地,把脑袋低到了他跟前。
景少卿帮她戴正了,又低头,吻了下她的额头,轻声道,“以后还跑么?”“不跑了,再跑把自己狗腿打断!”厉朝歌义正言辞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