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然不知道叶默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但她就算有喜欢的人,也不会告诉叶默。
“没有!”
很果断,林蔓回答了叶默的问题。
事实上,林蔓没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被人看上了,说是等她长大以后,就要到林家下聘礼,让她做某某家的儿媳妇云云。
类似这样的“娃娃亲”,林蔓都不记得到底有多少,却都被她否了。
初中时,林蔓是个美人胚子,这就已是不争的事实,毫不夸张的说,追她的男生,能从她们学校排队到别的中学。
结果,没有一个幸运儿可以一亲芳泽。
那时候,林蔓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她拒绝别人的理由也很简单,听妈妈的话,要好好学习,不能早恋。
当然,在林蔓的潜意识里,她觉得男生很脏,很臭!
相比别的女生,林蔓在高中的时候才情窦才开。
那时候,她也向往美好的恋爱,期待梦中的白马王子早点出现,可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将母老虎的潜力展现了出来,这……
即便有人想追她,他们也要考虑自个的家世,考虑自个是不是帅哥,不然会被人笑话,说他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当然,必须斟酌,如果把林蔓追到手,是否承受得了林蔓的脾气。
就这样,高中三年下来,在私底下,有人说林蔓是“最美的尼姑”。
直到林蔓稀里糊涂的到了警校,她终于忍不住主动出击了。
说是主动出击,也只是看上了一个要家世有家世,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
总的来说,当年在警校被林蔓看上的那个男生,准确点说他是林蔓的学长,他比她高一届,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配她林蔓可以说是绰绰有余。
只可惜……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话大概就是用来形容林蔓与那男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