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桀是真的很喜欢你啊。”
她的语气里,藏着说不出的羡慕,“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对谁那么笑过。”
花锦一页页地翻了过去,相片里,不管是年少时,还是长大以后,面对镜头,宮桀总是一脸冰冷,不苟言笑。
他似乎真的很讨厌笑。
有一张穿着制服的照片,宮家的全家福里,所有人都穿着宮家私人海军校官制服,宮桀站在最后一排的最中间,目光阴沉得可怕,难以想象,相片里这个少年,竟然是宮桀的少年时期。
“看起来杀气好重。”
“他的确杀气很重,早前,我就一直觉得,宮桀应该是那种很薄情,很冷血的人,我记得不是有一种说法,说如果一个人杀气很重,那么,他的命就会很硬,就连阎王爷都不敢收他。我们都笑话小桀一定很长寿,哈哈!”
爱丽丝笑着,却长舒了一口气,“不过,现在小桀真的变了很多,除了诗诗,你也改变了他许多。”
花锦叹息一声,“我?我……何德何能!”
他何德何能!
——很多事情,往往越是在生死一线,才越是能想通的。
——他真的以为要失去你了……
花锦躺在床上,脑海中反复回想着爱丽丝说的这几句话。
若不是通过她,他甚至都不知道,原来在宮桀心目中,他竟然有那么重要。
为什么?
他想不通,宮桀那么优秀的人,为何会喜欢他?
爱丽丝听了,却是失笑了几分。
“‘喜欢’这个东西,实在是太抽象了,就拿我举例子说,我第一眼见到宮桀,就莫名喜欢上了他。真要说喜欢他哪一点,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隐约记得,当时被他的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所深深痴迷了。”
她喜欢他。
即便只有一眼。
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对待旁人的爱情观很理智,但是她一旦陷入里面,也会变得很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