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夜如水,群星点点,夜风徐来,吹得黄莺刘海飘飘,她不时瞟一眼郑凡,倏然在某一刻觉得这个少年如同夜幕一样神秘,也如同夜幕一样充满了一种魅力。
黄莺性格孤傲,和李悠悠有些类似,但比李悠悠的性格更硬,李悠悠虽然也孤傲,性格却偏柔和。
黄莺喜欢星空,喜欢坐在阳自仰望群星。
她看郑凡的时候,看见他明亮的眼眸,就像看见了星空一样,在某一瞬间,她的心竟然深深沦陷了。
“马团为什么说你是郑掌舵?”
黄莺突然问道。
“这个名号是别人取的,我的名字叫郑凡。”
“那你到底是谁?”黄莺一肚子的疑问,“为什么能从陈家走出来?为什么马团看见你后变得跟一个狗腿子……呃,我不知道这样形容恰不恰当,但你的确让人看不透。”
郑凡一边大口大口吃着黄莺做的美食,一边道:“大概是我打架比较厉害,所以很多人怕我,就是这样。”
“那你和天机处有什么关系?”
“我和他们没关系。”
沉默了一会儿,黄莺一双美眸突然抬起来凝视着郑凡:“虽然我们是初识,但我们算不算朋友?”
“算,你的性格我喜欢。”
黄莺心头一喜,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不过,从马团对你的态度来看,你一定是一个大人物,像你这种大人物会有友情吗?或者说,会不会觉得我这种小人物是不值一提的蝼蚁?”
的确,在郑凡眼中,芸芸众生很多都像蝼蚁一样弱小。
“友情不分贵jian,也没有高低,朋友就是朋友。”
郑凡突然觉得黄莺的厨艺真的是太厉害了,这是他回到地球,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比什么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那你的电话是多少,我存一个。”
黄莺在说这话的时候,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俏丽的脸蛋上抹上了一朵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