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来两人哪里不一样了,但叫人看着就是不一样了。
珍妮对着朱珠远远的竖了一根中指,还不忘对林博飞眼两下。这次朱珠没有暴躁,林博也没有不知所措的看朱珠的眼色。两人该干嘛干嘛,不需要彼此的解释,也不需要对这样的事敏|感。
这种感觉应该被称之为信任。
吃饭的时候,见林雨桐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林博瞪了一眼,“看什么?好好吃饭。”说着,把碗里的鸡腿给了闺女,把鸡翅膀给了朱珠。完了之后还盯着四爷看,直到四爷把碗里的好肉都夹给自家闺女这才收回视线。
朱珠对这里的吃食其实真是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赏脸的吃了,完了才问林雨桐,“出来一趟觉得值吗?”
林雨桐之前觉得这两人陪着自己出来确实挺夸张的。林博还罢了,朱珠为什么跟过来。现在倒是觉得,朱珠未免没有想把这东西都揭开的心思。不管揭开后会面对什么,也比这么心里提着这一块要好的多。事实上她算是走对了一步棋。
“以后,妈不用再跟着了吧?”林雨桐干脆用手拿着鸡腿啃,转脸问朱珠。
果然朱珠就道:“不跟着了。我那边公司还有一摊子事呢。”
“对!”林博一脸赞同,“出来一趟多辛苦!你倒是跟玩游戏似得,你妈哪里受得了这个。出来一趟也就一周时间,不用你妈跟着跑了。”
果然如此!林博这辈子要是不被朱珠吃的死死的才是见了鬼了。
在这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林对林雨桐和四爷来说,已经失去了吸引力。这天两人也不去打搅林博和朱珠,直接上了飞机,带着翻译去走访附近的土著部落了。
翻译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再加上这里的每个部落都保留着自己的文化风俗连同可以称之为方言的语言。四爷跟他们的部落族长说话,也得连蒙带比划,偶尔再加上一两句英语单词,这才能勉强沟通。这些部落里有一些会简单的英语的人,当然了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部落里的能人,他们偶尔会走出部落,跟外面的人交换一些布匹食盐的物品。
部落里的人并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个。还有接近一半的老弱。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是不会离开他们的部落的。林雨桐漫步走在部落了,真的恍若到了原始社会一般。房子都是茅草屋,低矮的很。进去后会发现根本没有床,十几平米的地方,一边铺着动物的毛皮,这就该是一家人住着的地方。屋子的中间都有个不大的火坑,也都有用过的痕迹。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天气不好的时候做饭和取暖用的。屋子的外面也有灶台,都是土灶,土灶上面竟然连个棚子也没搭建。不过好歹用的是铁锅。在屋里的火坑上做饭,是不用大铁锅的,而是一种非常粗糙的陶罐,林雨桐怀疑那种陶罐是他们自己烧制的。如此原始的生活,却发现他们并没有特别执着的储存粮食的概念,家里那种只撒了种子就不再照管的田地,收了多少就算是多少。说实话,不浇水不除虫身子种子都非常老品种的粮食,产量真不算高。林雨桐连着看了几家,半人高的大缸每家存了缸不等。存起来的不是直接能吃的粮食,比如稻米吧,都是带着糠的。做饭前,先得在石臼里捣米。米捣出来淘洗了直接下锅,而米糠顺手一撒,散养的鸡就出来啄食。鸡是林雨桐在这个部落里见到的唯一一种家禽,它也不需要人喂的,每家每户的只有屋子的概念,好似没有院子的概念。在中国院子里长草是荒凉,在这里……草就挨着门槛长的。草长莺飞这话不是白说的,各种虫子在草地里蹦跶,鸡不用费劲就能吃饱。可即便养鸡这么轻松,养鸡的人家和数量看起来也不多。转眼林雨桐就明白了,这些不多的鸡大概就是刚够部落里消耗吧。没错,他们始终秉持着自给自足就好的原则,女人们去河边洗衣服,顺手就能捞出不大的一种鱼来。要是捞上来一网子多了,挑了大的流够自家一顿吃的,剩下的就顺手放了。这也就导致了部落里男人比女人清闲的多的事。男人们只要偶尔出去捕猎,满足了需求就歇下了。而女人去从早忙到晚,不过这也不奇怪,光是吃饭的现捣米的方式,一天到晚忙的肯定都是一日三餐。或许是大自然的馈赠太过丰厚,他们对种植并不怎么热衷。甚至表示自家种的没有野生的好吃。
她在部落里转了一圈,发现根本就没有学校。孩子们大小不等,都在野地上撒欢呢。他们没有学校,也不上学。要说学东西,那也不是不学,只是从部落里年老的人那里学在丛林里生存的法则。学的好的,也就能在部落里崭露头角了。
要说这个地界,有没有现代文明的痕迹。还别说,也还真有。比如部落里有一台交易来的小功率的旧发电机。只有部落里来贵客的时候才会发电,然后在族长家的棚子里挂起唯一的一个白炽灯泡发起了点。这叫林雨桐想起了农村地头夏天挂的那种除虫灯,只要灯一亮,附近的大小飞虫飞蛾扑火的往灯上凑。如今林雨桐坐在棚子下面,抬头朝上一看,乌泱泱的长着翅膀的大飞虫围着灯泡黑压压的一圈。飞虫振动翅膀的声音,相互碰撞的声音,嗡嗡嗡的。一抹头上,还有掉落下来的被灯泡灼伤了翅膀而掉落下来的大飞虫。但这灯亮了起来,却是整个部落的盛事,部族里的老幼,给脸上图上特有的图腾,还是载歌载舞的围着这个棚子跳了起来。说实话,那种妆容容易叫人晚上做噩梦,但林雨桐还是不停的对着这些人致意,得尊重别人的传统不是吗?
第二件算得上属于现代文明的东西,就应该算是组长特意请四爷听的收音机。老式的收音机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倒腾来的,只能收到一两个台还带着各种杂音。但就是这样的东西,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听的。只有部落里那些有资历的人,才能在族长听的时候过来跟着一起听。人家能邀请四爷,这是极高的礼遇了。
而这个部落,唯一一个被普及的,不是别的,正是衣服。至少他们不会再光着上身下面只穿着皮草裙了。那种皮草裙被当做礼服,只有重大场合才能穿。平时他们穿的……尤其是男人穿的,跟大街上买的那种十元两件的t恤和大短裤是一样的,只是颜色多为绚丽的。再有就是鞋子,更多的人穿起了五块钱一双的那种塑料拖鞋,而不是光着脚到处溜达。
从部落里出来,林雨桐自己都不知道现代文明之于他们,之于这片土地,是祸还是福?
“没见人家自得其乐吗?”四爷上了飞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挺好的。”
“就是不知道见识了外面的繁华,还能不能保持这份心境。”林雨桐有些怅然,“其实像咱们这样的探寻者,还是越少越好。”光是携带的各种病菌,这些人只怕就受不住。
是啊!还是越少越好。
回到营地比赛已经结束了,但整个气氛都比较低迷。问了林博才知道,英国的一位参赛者被毒蛇咬伤了,尽管打了血清,但还是不治身亡了。
林雨桐吓了一跳,“是不及时还是别的?”
朱珠摇头,“这不是谁单方面的问题。野外这种环境,偶然因素太多了。现在还没检查清楚,或许还感染了别的病菌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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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撑着写完,明天替换一部分重复的防盗部分。我爸检查出肺癌,晚期,不管叫知道,我只能硬着头皮在他面前工作……
奇爸怪妈(58)
珍妮想来是没明白林雨桐的潜意思,眨巴着眼睛看过来,“林小姐,你成年了吧?”她指向四爷,“你有了男伴,想来也不应该干涉你爸爸的私生活吧。”
林雨桐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珍妮,这边还没说话,帐篷里就传来朱珠的声音,“有女儿当然有女儿的妈妈,你觉得当着女儿的面勾搭爸爸不过分的话,当着妻子的面勾搭人家的丈夫真的就合适吗?”
妻子?
珍妮朝帐篷看了一眼,然后莫名其妙的看向林博,“你结婚了?”十分遗憾的样子。
林博真是有苦说不出,“珍妮,我觉得你没有认真看过海纳的资料,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的误会,你这样对我妻子是极为不尊重的。我希望你能向她道歉。”
珍妮挑眉看向帐篷,“朱……是你的妻子,我是真的不知道。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结了婚的女人……好吧!好吧!我为我刚才的行为表示歉意,但是……结婚了,不代表没有追求爱情的权力。我喜欢你林……你浑身上下都很迷人……我想你也会喜欢上我的…………我有这样的自信。”
她半点都不尴尬,反而对着有妇之夫表白了起来。
林博马上坐立不安起来,他在不大的空间了来回的徘徊,然后猛地转身恶狠狠的看向珍妮,“我说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你到底从哪里看出我会喜欢上你。首先,你的皮肤我不喜欢,我喜欢黄种人,我的伴侣得有个先决条件就是跟我属于同类。你……肯定不是。也永远都是不了。第二,你从头到脚,长的没有一点吸引我的地方。我这一辈子唯一爱的女人就是朱珠,到死都不该……”
珍妮愕然的看着林博:“林……你这样一点都不绅士……”
话还没说完,朱珠就从帐篷里出来了,二话不说,直接拎起来给扔到窝棚外面。
林雨桐只听到对方呻|吟了一声,不知道嘴里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就是杂乱的脚步声,想来是有人过来搀扶朱珠了。
不管外面是什么动静,窝棚里却一下子静默了下来。这种情况,林雨桐自己都尴尬的要死,更别说四爷了。他已经合上笔记本,默默的支起自家晚上要用的帐篷。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想出去躲都没地方躲去。
朱珠目光灼灼的看向林博,林博的视线却落在朱珠的腰上。刚才她抬胳膊将人扔出来,运动服提了上来,腰露出了一点点来。作为丈夫,怎么会不清楚自己妻子的腰,她的腰不会纤细的叫人觉得只堪一握,也不会显得臃肿,就是那种一看就蕴含着无限力量的腰身。她是个爱美的女人,腰上也贴了纹身,时而是一多盛开的牡丹,时而是一只妖娆的美人蛇,夫妻生活因为这个腰身,添了多少情趣。可是今天自己才发现,她的腰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反而极为丑陋,可这丑陋展现在自己面前,他不觉得厌恶,不觉得不喜,只觉得心被狠狠的揪住了,疼的人没来由的烦躁起来。继而面色大变,恶狠狠的看向朱珠,“那是什么?怎么回事?你瞒着我什么?”
朱珠一把将衣服拉下来,回身进了帐篷。
林雨桐悄悄钻回帐篷,跟四爷躺下,两人谁都没说话,这时候就得识相点,降低存在感是最好的办法。
林博提了脚上的鞋,跟着朱珠进去。帐篷里的光线很暗,边上的帐篷里又住着孩子,他现在连问都没法问。见朱珠平躺着,睁着眼睛看他,他什么也不说,只上手将她翻过去。朱珠不肯,死扒拉着不动。林博伸出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胳膊,就那么看着他。
朱珠心里抖了一下,她从来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有这么狠的表情。
两人对峙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朱珠妥协了,她挣扎了两下,身子放软了。林博这才撒手,朱珠翻了个身,静静的趴着。
林博找出手电筒,就照在朱珠的腰上。为了看的清楚,他粗暴的将她的上衣捅上去,又把裤子给拉了下来。一条横在腰上的狰狞的疤痕就这么露了出来。他伸出手,放在疤痕上一遍一遍的抚摸,朱珠偏着头看他,眼神有些复杂。林博质问的看她,那眼神似乎是在问,这是怎么来的,你到底瞒着我多少事。你到底把我当做是什么。
朱珠扭过脸,在黑夜里谁也看不见的角落了笑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一直在掩饰呢?究竟怕的是什么呢?她其实也是不明白自己的。这个男人,自己曾经疯狂的迷恋过,那种迷恋几乎成了一种执念。自己拥有了他,可他有多少是因为孩子,有多少是因为自己,这个谁说的清楚呢?那么自己呢?还像是以前一样吗?她想是的,到了这把年纪再谈爱情觉得很矫情,但如果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说话,一个躺着,一个坐着。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
第二天林雨桐起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朱珠和林博了。她撩开帐篷问已经收拾好的四爷,“……去哪了?”
四爷摇头,“我起来的时候就没见人了。”
林雨桐朝外看了一眼,有点担心,“不会进了林子吧?”
朱珠确实是带着林博进了森林了,她在丛林里如鱼得水,走了两个小时,停在一处小水潭附近,这才扭脸看向已经气喘吁吁的林博,“你不是想知道疤痕是怎么来的吗?”
林博不说话,只看着她。
朱珠也不在意,整个人身上都充斥着低气压,“走私!我干的是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