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夜之间。便好似换了人间。
角市旗船,汇入干支大市。如同幼鲸入群,蝌蚪寻母。万震携海市令并立甲板,意气风发,指点江山。
“传令,三日后,海市开。”
“得令。”
“二令,市中名产,皆可中贩。”
“得令。”
“三令,笼(专营)海市名产,商家有三。”
“得令。”
作为新主。百艘巨舰,一字排开。远非扶南大舶可比。岛上豪强,胡乱拼凑之各国海船,当真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正惶惶不可终日。忽闻海市张榜,约法三章。
三日后开市。名产皆足量贩卖。可合伙共贩。然若要垄断名产,转售四海船商,只有三家可入选。
将约法三章,逐字逐句,融会贯通。豪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第一,汉使默许豪强并列。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并从豪强中,择选实力最强三家,为代言人。全权代理蓟国名产贩卖。如此说来,海市必不常驻此岛。
其二,只需将船上所载名产,悉数转售“中贩”。干支海市便可即日启程,满载而归。
最后,所谓“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只需蓟国海市有来有回,匆匆来去。,仍可玩弄于你我股掌之上。
此亦与海市往来,作风相合。
生存所迫,暴利所驱。迫在眉睫,三日之期。
首当其冲,三家为谁?
不等日落。便有岛上豪强,广发帖。召集一众岛豪相商。
皆是刀头舐血,穷凶极恶之辈。可想而知,必然无果收场。
艰难熬过一夜。翌日晨,冲突渐起。先前,各有所属,各有门路。井水不犯河水。如今,为争名产专卖,总代。而刀兵相向,以命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