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这是刘协想了很久想出来的办法,如果白日在野外,自己带着这群连武器都不全的黄巾兵肯定不是这股后金军的对手,唯一的选择便是夜战。在古时,夜战稀少,除了很多军士营养不良,犯有夜盲症外,最重要的是夜战的组织难度极高。古时的通讯联络手段落后,也没有完备的地图可供参考,连夜间行军都很难控制队伍的行进方向,更不用说进行战斗了。有着十年的夜猫子生活,对于熬夜那已经是家常便饭,至于那些生活在几百年前的后金鞑子想和他比那是不可能的。
过了许久,刘协抬起头看了看天,此时的血色的太阳被一群乌云遮住。树林里漆黑一片不时还传出动物的叫声,燃起的火光仍未熄灭,刘协的眸子里有幽芒一掠而过,沉声喊道道:“大壮,立刻把大伙叫醒,拿好兵器,时辰到了,立刻出山!”
“诺!”
随后又转过头对刚醒过来的叔至说道:“叔至既然你记得路,你先率一队人先走。”
陈到大声回到道:“诺。”
陈到走在最前面,一直往目标而去,身上背着弓箭,腰上挎着手斧,刘协带着众人尾随其后,手上紧握着自己的长枪,虽大战将要来临,心下却是出奇的平静,或许自己真是适合活在乱世,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涯不但不让他害怕,反让他兴奋莫名。
“他们走了,咱们怎么办?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去个屁!他们这是去送死,你难道想跟着他们一起死去啊!还是等天一亮去军分区比较好。”
“军分区,手枪都变成废物了,去军分区那还有啥用?”
“我现在都能打死一个哥布林,训练有素的关宁军难道还比不上我。”
“你说的也是,也不知道咱们现在离虎山驻地多远,得走多少天能到。”
“甭管了,睡觉吧!说不定明早你一睁眼就看到搜救队了呢!”
“但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