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条而言,两个人的枪就指着自己,肯定符合“急迫的侵害”。
第二条,对面两个人都用枪了,这显然是不正当侵害。
第三条,自己的行为捍卫了自己和其他几个小家伙的生命,绝对符合“防卫自己或他人的权利”。
第四条,一个小孩子面对两把枪,难不成还能指望小孩子用空手道摔翻两个成年人?就算射箭,也只是无奈之举。符合“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射箭本身只是伤到对方,也不及对方意图杀人的严重性。
最后一条,只要是个人都会相信,自己放箭是为了防卫的。
所以,谁能起诉自己?有什么可担心的?
“咚!”此时,黑衣女子身后的门里突然又传来了声音,千羽吃了一惊,立刻将弩对准门后。
从门后突然探出一个脑袋——是柯南!
“你们在这里啊。。。”柯南撇了撇嘴。“这些家伙是怎么回事?怎么倒在地上?”
“被我ko了。”千羽挥了挥伞。“你怎么会在那里?”
“你们还敢说?”柯南反问。“我刚回到警察局就听灰原说你们走了。我刚过来,本来想进房间,却发现了门口的那个家伙,你把他打倒之后,我发现旁边有个门,我就走进去了,然后发现了我刚离开的这间房间——顺便一提,俊也,这个人你认识吗?”
“啊?”俊也还正在发愣,便看见一个有些虚弱的男青年从柯南身后的房间走出。
“哥哥!”俊也惊喜地喊道,随后跑向了男青年。
“发生什么了?”这时候,警察局的警察们听到枪声,赶到了门外。
“你们不是说我们在开玩笑吗?”元太看见警察,立刻走到光彦身边,将假钞纸骄傲地展示给警察们。“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