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文官板面

刑部:一国之最重者,非军队之力,乃司法之权也,故司法刑狱之事方为万世国家之根基也,此部方为第一大部,掌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掌督捕旗人逃亡事;,掌核审理各案;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掌罚罪事;掌修订法律。

刑部尚书为最高长官,其次为侍郎、主事,在郡一级设立常驻机构,并以主事担任地方长官。

担任刑部尚书条件:忠诚90、魅力60、智力60、治国60、威望90、外交60

发放镇狱宝剑一柄(原料为贪狼石):获得个人特效

三省:皇帝之独领部门,为中书省、门下省及尚书省

中书省:代皇帝书写文书,又为秘书省,最高长官为中书令,下设中书舍人,主事等职务。

门下省:负责皇帝寝宫之事,最高长官为门下侍中,下设门下侍郎、主事等职。

侍中条件:忠诚度达到一百,

发放斗鱼印,

尚书省:皇帝管理天下之沟通部门,最高长官为尚书令,可由丞相及大将军担任,下设尚书仆射以管理平常事物。

地方官职:千里之地谓之州,百里之地谓之郡、数十里之地谓之县,数里之地谓之乡,此乃一国之手足之职,手足不勤如身有顽疾,久而久之万民唾弃,故需选拔勤奋明理之人担任:

巡抚:非常设,由丞相亲自任命,皇帝批准,每年六部协同考核郡守及各部地方官员之政绩,由尚书级官员担任。

郡守:常设官职,由吏部任命,皇帝批准,掌管一郡之行政权力,下有布政使以协助,可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为增强效率,拥有命令其他六部地方官员之权利,但无任免之权利。

条件:忠诚60、魅力50、智力50、治国50、威望50、外交50

获得白鹇印(原料为水晶),获得个人特效安居乐业,郡内财政收入提高百分之五,维持时间半年,冷却时间一年。

县令:一县之长,下有县丞、县尉辅佐,统领一县之权利。

条件:忠诚60、魅力40、智力40、治国40、威望40、外交40

获得鹌鹑印(原料为素金),获得个人特效

监察机构:行政之事乃一国运行之本,军事之事乃一国安危之柱,两者畅通万民自然欣欣然,但人性多变,权利越大,私欲越强,人制无法根治之,必要以无私制度以阻私欲之变,故此监察机构以证司法之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