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宋宣和七年四月下旬,东南合众会盟大会在江宁府正式召开。和几个月前相比,东宋的基础又有所扩大,不再是十三州府合众,而是十八州府会盟。
这十八州府分别是江宁府、太平州、江州、常州、润州、苏州、秀州、湖州、杭州、越州、明州、扬州、楚州、福州、泉州、广州、雷州、星州。
会盟州府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三个,一是南归的童贯、王禀所部的官兵被大量安置在淮河南岸的楚州,成为类似于新周的军事公民,使得楚州具有了成为合众州的条件。
二是利国监的冶主们最终选择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太平州(马鞍山市)落地生根。同时,从徐州附近地区迁出的瓷窑窑主选择在江州景德镇建立他们的商市。因此太平州和江州也成为了合众州。
三是位于南洋的星州也派来了代表,参加合众会盟。星州向来是南方海商的大据点,加入合众会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因为距离太远,所以没有赶上去年的十三州合众。不过到了今年,他们的代表团已经到达,当然要参加合众会盟了。
不过东宋的实际控制区并不是只有这十八个州府。实际上淮河以南,荆湖以东,还有整个广南东路,基本上都在忠于赵楷的军事力量控制之下。
但是能有强大的工商或公民势力可以进行自治,并且有资格参与东宋建国会盟的,却只有十八个州府。
其余的各州府军,基本上都只是被动接受东宋的统治,谈不上参与会盟。
另外,这十八个合众州府,也是东宋政权势力较强的地方。从宣和六年底开始的第一轮东宋清田,也都集中在十八个合众州府中的十七州府的地盘上(不包括星州)。
而这一轮的东宋清田和周国、西宋、荆楚的清田运动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力度不能和它们相比,而且承认白契合法——只要有白契和初始的田契,就可以补办合众政府的田契。
所以被划为官产的只有隐田。但是成为官产的隐田也不一定会改变实际使用者——其中位于七八个丝绸州的隐田(大多是桑田),允许使用者(主要是资本家)长租。只要支付较低的租金(按照稻田的标准支付),就可以用租用的形式继续使用这些桑田。
而这些被登记成官田,可以有稳定的租金收入的土地,都将会划入联合储备局的名下,成为储备局发行纸币的保证。
当然了,在淮南刚刚被大水淹过的楚州,在抗击西宋的第一线的江州,在拱卫江宁府的太平州和润州,在江宁府本地,没收来的隐田中的大部分将会被分配给保卫东宋的军人。包括东海王的嫡系陆军和童贯、王禀带来的败军,都可以得到田宅。
而授田的标准则比较低,按照步军100亩、骑兵300亩、军官500亩的标准授予。
和新周、西宋、荆楚的情况不同,东宋的国防并不是以陆军为主的。东宋以水军(海军)立国,而水军(海军)的基础又是沿海沿江的工商之民,土地兵役制并不适合他们。而且水军(海军)的专业化程度很高,更加依赖完全脱产的职业兵。
所以土地兵役制在东宋只是一个补充,募兵制才是主流(在新周的情况则相反)。因此,即便是授予了土地的军户兵将,也是可以领到一半军饷的。
而在这些授田的兵将之外,十八个合众州府还有自己的“州府军”,除了楚州军是授田兵外,其余州府的州府军都是募兵。
另外,东宋的水军则被统一于中央了。不再保留地方水军,而是组成了统一的合众海军。
统一起来的海军规模也大幅增长,从原先只有36艘沙船型炮船、一万名水兵增加到了二百余艘大中型舰船(小船不计)和四万水兵。
就人员和船只的数目而言,已经超过了北方的周国海军,只是质量不能和后者相比。主要的弱点在于没有大型软帆战列舰,至少目前还没有开始设计建造。
而未来东宋海军的主力舰艇是类似于后世所谓老闸船的,在“真理”级船体的基础上开发的圆底或尖底、高干舷、低上层的船体,加上三桅硬帆的火炮战船。
而且船身使用了昂贵的柚木制成,还搭建了龙骨,非常坚固耐用。装载火炮的数量达到了36门,完全可以进行舰队炮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