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绪尔并不是下定义,而是在给他从希腊词根生造的semiologie(来自希腊词seme?on)一词作解释,用一个拉丁词源词解释一个同义的希腊词源词,这在西方是有道理的。
然而索绪尔这句解释现在成了符号学的正式定义。在中文里这话是同词反复;在西文中,如果能说清什么是符号,勉强可以算一个定义。
但“什么是符号?”是一个更棘手的难题。
很多符号学家认为,符号无法定义。赵毅衡给了符号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作为讨论的出发点: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
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
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这个定义,看起来简单而清楚,翻来覆去说的是符号与意义的锁合关系。
实际上这定义卷入一连串至今难以明确解答的难题,甚至可以得出一系列令人吃惊的结论。
首先,既然任何意义活动必然是符号过程,既然意义不可能脱离符号,那么意义必然是符号的意义,符号就不仅是表达意义的工具或载体,符号是意义的条件:有符号才能进行意义活动,意义不可能脱离符号存在。
因此,为了定义符号,我们必须定义“意义”。
要说出任何意义,必须用另一个意义;判明一个事物是有意义的,就是说它是引发解释的,可以解释的。
而一切可以解释出意义的事物,都是符号,因此,意义有一个同样清晰简单的定义:意义就是一个符号可以被另外的符号解释的潜力,解释就是意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