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定睛一看,发觉她正是在寒山寺见到的女子。
三年后的蒲桃。
三年不见,蒲桃至少比从前轻了几十斤,她的五官变得立体起来,面部线条却更为柔美,头上碧色的簪子前后摇晃,显得她的面容更加怜人,活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白兔。
但这一双眼睛却与三年前无甚差别。明亮,干净,又纯粹,却独独不见了盛气凌人。
然而二人的对视只持续了一瞬,下一刻,蒲桃便移开了眼眸,开始拾取地上散落的竹筒酒。
“公子抬抬脚,您挡着我的酒筒了。”
龙成谨似是魔怔了一般,恍恍惚惚地就这样听了她的话,下意识抬起了脚,蒲桃立即拾起他脚边的酒筒,随即起身就走。
龙成谨没来由的有些生气。
本王记了你这么多年,你却不认得本王了?
就算不认得本王,见着如此玉树临风的男子,竟连一点惊讶都没有?
龙成谨觉得自己的魅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拉住她的手腕,怒道:“你不记得我了?”
“公子自重!”蒲桃一惊,连忙甩开他的手。她的眉宇间没有多少惊讶,似乎这样的事情已经经历过许多次。
是啊,在这样的欢乐场中,生了她这样一副容姿,被调戏也是正常的。
但龙成谨并不认为自己是调戏她的浪荡子,他不依不挠,更加用力地抓住她的肩膀,郑重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公子怕是喝醉了在说胡话罢?我不是春华院的姑娘,您找错人了!”蒲桃说完,手上微微一使力,顷刻间,龙成谨便被她震腿了两步。
下一刻,蒲桃便一溜烟,消失在了走道尽头。
龙成谨看着那个背影,觉得真是十分奇怪,按照她从前的性子,自己应该已经从二楼被她摔到了一楼?
她的气力之大,为世人所罕见。
龙成谨想着,突然觉得虎口发麻,再低头一看,便见着自己的虎口处多了一道乌青——这是蒲桃离开时,落在自己手上的掌劲所致。
三年不见,她肥肉少了,武功却没落下。
真是有趣……
龙成谨抚摸着下巴,带着玩味地笑意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包间,而此时再看这满屋子的莺歌燕舞,便觉得她们都是庸脂俗粉。
俗不可耐。
……
第二日,万和城喧闹的集市里,龙成谨一行三人打马而过,龙成谨和宋玉走在前头,池泱跟在后头,三人皆红璎白马,一派少年风流的模样,这一副绝美的风景线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比起寻常老百姓,他们无疑是鹤立鸡群。尤其是走在前头的龙成谨和宋昱,可谓是面如冠玉,风度翩翩。
宋昱生得剑眉星目,眼角带笑,既不失威风又显得平易近人。
而龙成谨看上去却不那么友好了。他左手牵着缰绳,右手摇着扇子,长得是面若桃花无可挑剔,举手投足间更是尽显贵气,似有一种王者风范浑然天成,不怒自威。而他巡城的这一路眼睛都在乱瞟,似乎在找寻什么。
这时,龙成谨终于注意到不远处的窝棚里有一抹熟悉的身影,正在擦拭酒肆里的酒坛。
他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再次见到了蒲桃。
此时,蒲桃挑着自家酿的酒来到集市里,正准备收拾一番,而后开始新一天的叫卖之旅。
今天的她穿着一身粗制的麻布衣衫,却仍是挡不住她的美貌,龙成谨眼一斜,又是一阵没来由的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