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红微微一怔,下意识地低头去看自己的衣裳,又有些不自然地别开了目光。
是了,他好似已经有一点习惯了。
习惯了拖鞋、啤酒与家居服,也习惯了友人环侧,吵吵闹闹、乱糟糟的日子。不再只环抱着剑、只能环抱着剑,也不再对任何一个靠近的人抱着冷酷的决心。
这算是由俭入奢易么?
楚留香就正靠在一点红坐的那把椅子的椅侧。
他含笑瞧着一点红,对他伸出了自己的酒杯,晃了晃,冰块发出了清脆的撞击声。一点红的五感相当敏锐,此刻刚打了一场,肌肉尤还在兴奋,杯壁的冷雾沁出,只好似立刻沁入了他的皮肤,使得他的肌肉忽然收缩,又骤然放松。
他举起酒杯,与楚留香轻轻碰杯。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朋
友,也是最重要的朋友。
楚留香对他的耐心,他全看在眼中,他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嘴巴笨得很,不知如何向他去描述胸中的感激。但倘若他遇到任何事情,他都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秦蔻凑了过来,一边说:“带我一个”,一边握着她的杯子与二人碰杯。
她的指甲也修剪的很短,但上面覆了一层亮晶晶的美甲,她足上踏着双编织绳的凉鞋,露着脚趾,脚趾之上,颜色更鲜艳。
一点红就觉得秦蔻很像乌鸦。
倒不是说其他的,就是这种收集亮闪闪的东西的癖好很像,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一点红总觉得她对他们也有那么一点点这样的恶趣味。
陆小凤说:“等等!”
他一只手握着酒杯,一只手拿着手机,顺便对花满楼说:“花满楼,快过来!拍个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