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绝大部分被散向世界各地、只有极少数仍落回了哥谭。而后者大多散发着「就是哥谭人」的气息……
当她将目光下落,更是能看到超出十个纽约再加十个洛杉矶的罪孽。
“有的人类可以比恶魔更可怕。”白锦冷声道,“而在这儿,比恶魔更可怕的人,看上去比天使军团还要多十倍。”
“不管你说的是七十万还是一百万,你都低估它了。”克拉克摇了摇头,“事实上,蝙蝠侠面对的那一切,比两个数字加起来还要更多、更多。”
白锦默然不语,点头赞同。
事实上,曾经看漫画时,她的目光也是落在那些超英与超反之间的争斗上……
但如果一个人实际身处于这样的城市里,他们是很难想得到其它的。
当一个人从出生起就在泥潭里爬行,他哪儿能有闲心看看天空呢?
淤泥、碎石与杂草会缠拖着他往下沉……无限的、无限的。他们不能选择其它道路,因为他们的人生早在出生之前数代人就已定下了。这就是罪孽的根源。
想改变哥谭,不是一两代人的事……即便往后某一天,它得到了一个完善的制度与完美的建设方案。
只要这之中任何一个环节稍微出点儿问题,一切就会锵然垮塌,回到从前。
哥谭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给他们绝对安全的文明社会,他们之中的有些人反而不会喜欢。
只要这些人依然存在,哥谭就不会变好。
所以,如果要改变它,就必须切去那些腐烂的疮疤,让它从臃肿的胖子变得物理意义上的形销骨立,才能真正重生。
能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有很多,但显然蝙蝠侠是不想那么做的……
即便他的手段有时也过于激进,但那些无论是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大量消灭恶人的方法,对他来说,也是决不能开先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