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陵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旋即生出无数后手,将此主意衍生出的数个漏洞补上。他拍了拍身上莫须有的尘土,“既哲栋妖君有求,那咱们就过去白拿这个人情吧。”
当即与二人掉转方向,往巣乡而去。
巣乡,为哲栋的老巢。在上宜州,以出了名的烂审美、和闪瞎人眼睛的亮橙色闻名,亦是少有纠纷的几处和平地点之一。
纠其原因。不仅是因为这里的主人有点暴力、有点缺心眼、有点大嗓门和自恋,还因为,这里的景象相当之辣眼睛,这里的土质相当之特别。景象辣眼到让人看过一眼之后,绝对不会想要再来看第二眼,土质特殊是因为此处土壤是由数万年积攒的鸡粪堆积而成,战斗时一不小心捅破个窟窿,都能被其中数万年来发酵出的毒气熏死。
故而此处行人稀少,几近于无,纠纷愈发难得。
回顾上一世,各族均有起落伤亡,只有哲栋这货自始至终、好好的活到了最后,虽不知他最后结局如何,但也总比他强!
他后来在闲暇时思索,论拉仇恨能力二人明明不相上下,为何他落得如此下场、对方却能保全自身?某日灵光一至,方抓到原因:因为他那片诡异审美的、建立在鸡粪上的洞府,能辟邪。
妖魔鬼怪,即使看他不顺眼,也不会跑去他那方乌糟糟的洞府,去亏待自己的眼睛、鼻子和耳朵。
谁说不是蠢人有蠢福呢?
前往巣乡,若是以往,朱宝和北姗定是拒绝的。
但现在,他们一个是因心神恍惚无所谓,一个想好好见识一番那个在她的记忆玉简中被描述成不愿再次踏足的巣乡是何种模样,再加上景陵这个想去巣乡趁火打劫、趁机敲人的存在,故而三人此次赶往巣乡,竟出奇的合拍及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