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乖巧地坐着,因为天气热,它的舌头是一直伸着的,它的舌头粉嫩,眼神炯炯,膘肥体壮,皮毛油亮,一看便被喂养得极好。
秦简一直回头看小安,想摸摸小安的狗头,罗昊侧目瞧了她一眼,随口问道:“喜欢狗?”
“嗯。”秦简点头,罗昊却没有下文了。
秦简也不在意,继续看小安,然后问孙宁,他和小安要不要吃东西。
孙宁本想拒绝秦简,不过罗昊却说,“这么早,他和小安肯定来不及吃饭啊,咱们都抓紧时间吃的,免得一会没劲了。”
有了罗昊的话,孙宁便没有拒绝秦简,拿了面包牛奶,秦简也给罗昊撕开了一个面包,自己也老老实实坐正,吃了起来。
城南距离市局并不近,罗昊开车速度不慢,也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
几人下车,孙宁牵着小安,开始一条街一条街地排查。
据孙宁所说,小安经过训练后,对人血的味道极为敏感。
比如,用几个碗,混合着猪血鸡血等,在其中的一个碗里混入少量的人血,他便能准确地找出。
再比如,将人血稀释数十倍,倒入泥土中,48小时之内他也能够准备地找到这块泥土。
秦简心道:这不就是后世警犬队训练出来的血迹犬嘛!
后世,警犬的训练更为科学,分类也更为细化。
她曾听说,专业的血迹犬,别说将人血稀释数十倍了,就是百倍千倍,也是能够追踪到痕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