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礼数还是周到的,阮律师给她安排了一间小会议室办公,又请她吃了顿饭。
席面上都是河内当地的食物,口味酸辣,颜色鲜亮。
席间聊起来,阮律师又说,越南其实有不少华语电视频道,原本只面向大约 100 万的华人华侨,但这些年越来越多越南人看,中资背景的传媒公司也越来越多,而且都在抢占市场,竞争也挺激烈的。东来传媒算是其中的佼佼者,有别的公司买了电视剧的海外版权,他家没版权,买套 dvd 一样播出,甚至找专业演员配音,效果还比正版的好。别家公司因为这事起诉到当地法院,结果还是东来赢。
言谨听得出这言下之意,在此地开公司做生意的都拿东来没办法,你们根本不是这里的人,还能怎么搞?还是快走吧,老呆着我还得一直请你吃饭。
千里迢迢飞到这里,言谨自然不可能就此作罢。她当时没说什么,晚些时候入住酒店,放下行李便连上网络,把阮律师说的那几个华语电视台都搜了一遍,以及几次因为竞争而起的诉讼。
有些网页只有越南语,她用在线翻译勉强读了个大概,感觉有用的一一保存。第二天一早又去律所,找了阮律师的助理帮忙,搞清楚那些尚有疑问的细节。
中午自己出去吃了碗蘸粉,买了杯冰咖啡,下午跟庄明亮视频会议,把初步的想法说了。
言谨先跟庄律师确认:“我的理解是这样,民事诉讼法里对境外原告和境外被告的要求其实是不同的。如果原告是境外公司,必须提供主体资格认证。但如果被告是境外公司,我们作为原告,其实很难做到这一点。法条里要求只是证明被告存在,并且有明确的送达地址。主体资格认证也可以是在立案之后,由法院要求他们提供。”
庄明亮说:“你抠字眼确实是这样,但实操是法院要先看到认证。而且如果没有认证,你怎么证明他的存在?”
言谨说:“银行单据,合同,那上面都会有双方名称和所在地信息,也是可以证明主体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