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堂妹顿觉没劲,不再说什么了。
言谨苦笑,她其实连这都没见着。
庄明亮给她安排的工作,一个是整理行业新闻,汇总成中英文对照的 newsletter 定期发给客户。这事原本都是蔡天寻在做,现在交接给了她。
当时微博才刚出现,还是微型博客的字面意思,远未成为公共舆论平台,要搜罗行业新闻,甚至还要订阅纸媒,啥啥电视朋友卫视周刊。言谨从来没追过星,绝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看这些花花绿绿苹果画报风格的杂志,而且还是为了工作。
另一个任务是公盘上的规范指引和历史项目归档的材料,让她去自学。
但也仅是这些,已让她开了眼界。
尤其是组里正在做的一个中美合拍片的项目,从前期的投资合同、开发协议,到剧本版权审查,再到主创人员洽谈,工作组签约,全程都有律师跟进。甚至连剧本的内容也要看过,做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方面的风险评估。其中绝大部份合同模版都是美方提供的,先由所里的翻译组译成中文,再由律师出法律意见,协商修改细节。
最高峰时一天之内要确定几十份合同的最终版本,翻译组不可能保证这样的交付时间,所以还是得律师自己来。言谨自然也被拉去帮忙,于是便有幸眼看着项目文件夹里的合同数量从五百翻到一千,再接近两千。
那几日加班,让她有种梦回地黄丸组的感觉,也不禁叹为观止,第一次意识到一部电影居然需要这么多合同,律师在电影项目中的作用也比她原本想象的重要得多。
而且,她能感觉到周其野做事的要求很高,调查,沟通,归档,法律文书的撰写方式,法律法规案例的检索,各种文书的格式排版,一切清清楚楚,哪怕这只是一个刚成立没多久的组,做一个全新的业务。
等忙过最疯狂的几天,公盘上还有不少过去组里做的讲座录像和文稿,言谨也都看了一遍。
那些讲座的主讲人都是周其野,比如电影制片环节的法律风险,或者视听作品版权保护要点。
他思路清晰,风度极好,举的那些实例让言谨感觉大有收获,有时候甚至不舍得就这么一下子过去了,先泛听,再拖着进度条精听,外加做笔记。
不用加班的日子,她晚上七点多离开律所,从陆家嘴走到东昌路,在小区外的步行街上买份馄饨或者炒饭外带,回去出租屋里,还会打开笔记本电脑,坐在沙发上一边吃饭一边看。
看得多了,也发现周其野一些小毛病,比如说话的时候喜欢中英文混搭,经常讲到一半想不起一个词的中文表达,而且还不仅限于专有名词,甚至包括一些副词和连词,sohow,otherwise,either……or。
那些讲座都是去国企、私企或者电影院校做的,有一场最后的问答环节,主持人说:谢谢周律师给我们带来一场中英双语讲座。
言谨笑出来,暗自模拟听众们的腹诽:这人好装啊!
自此,她每次听到他夹英文,就给他一个个地画正字记下来,觉得自己挺无聊的,也挺无奈,跟老板熟悉起来的方式竟是这样。
但不管怎么说,当时还是颇有些职业自豪感的,觉得老板真的是要在国内整出一个新的法律服务行业分类来,自己在其中也大有可为。
大概也是因为把这些视频循环看了几遍,两周之后,当周其野发邮件给她,让她帮忙准备一个电影节讲座上的 ppt,只给了文章草稿,沟通了框架,她很顺利的就做了出来,发给他,稍作修改就过了,得到一个简单却鼓舞的回复,great work!
言谨看着,又想起面试上周其野对她的称赞,那种类似于老外的夸张表扬,但还是挺高兴。
那年的电影节出了件挺有名的事,开幕式之后的第二天,搞了个中美电影合作论坛,冯小刚就在那个论坛上骂好莱坞发行人哈维·韦恩斯坦是个大骗子,坑了中国电影人好多钱。叫现场记者拍下了,文字也发到网上,一时间引起不小的关注。
正好周律师要在上戏做的法律讲座就是关于电影跨国采购和海外发行的,言谨看到那则新闻,忽然有种时势造英雄的感觉。
材料打印了百来份,全部装订成册,以及当天打杂,负责签到、发材料、收名片,也都是她。
讲座开始之前,她才见到周其野,还是拖着箱子,从机场直接到会场。
她站在那个阶梯式小礼堂的最后面听他讲,也欣赏他身后投影幕上自己的杰作。
现场效果很不错,但结束之后散场,她听见有人说:能出去的电影和剧集有几个,没市场价作参考,条件都是对方给的,还说什么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