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趴在她肩上睡着前说的那句,她不可能记得救过的每一条小狗。
也很奇怪。
那不是他第一次说这句话,白天在仓库的时候也说过,声音带着低低的叹息,更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闻樨并不偏科,语文成绩同样很好,她也读过很多文学著作,她也懂什么叫做“暗喻”和“指代”。
她想过,她以前,应该不止是像哥哥说的,只是与沈朝隽打过照面,应该是与他之间发生过什么,只不过她当时不认识他,没在意,也就没有特意去记那些事。
闻樨甚至觉得,可能他说的那个喜欢小狗的女孩子,就是她。
因为,她确实给过抢食的流浪小猫和流浪小奶狗劝架,当时,有个路人帮她,救助的时候不可能不说话,可是,具体的她已经记不清了,闻樨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他。
以前,她没将这件事跟他说的话放在一起联想过,她不知道他们以前见过。
可她也不敢去跟沈朝隽求证。
吕姝拉着她到后面的台阶上去坐,奶茶一放,激动问:“为什么不敢?你不喜欢他?”
闻樨轻轻摇了摇头:“我喜欢他。”
“在一起!在一起!”吕姝星星眼,“那你还在纠结什么!你这是把本汪骗进来杀!不过我愿意!”
闻樨手臂搭在膝盖上,低头深深叹了口气:“我虽然喜欢他,但我从没有过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不止是以为他有喜欢的人,最主要的原因是……”
闻樨停了几秒,才开口:“他的身份有点不一样……他在他的专业领域内很优秀,很有名,被很多人关注,我害怕,我不喜欢被关注,所以没往这方面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