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马路了,”闻樨轻声提醒他,“要小心一点。”
他停顿脚步,忽然朝她伸出毛绒绒的爪子:“牵着我的手。”
闻樨的视线落在爪子上,下意识抬手想握上去。
在距离毛绒爪子还剩几公分的位置,她顿了一下,反应过来,这不止是一只毛绒爪子,绒布里包裹着的是他的手。
闻樨忽然觉得,意识到自己喜欢他并不是一件好事,会让她时常陷入纠结,有时候思绪是无法控制的。
就像此刻,情理上,他行动不便,过马路时,她理应扶一下,可是理性上,她又提醒着自己,该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喜欢就会不自觉的想要靠近,可她不能沉溺这种情感,因为他是明星,因为他有喜欢的女孩子。
今天早上就已经有过一次了,无意识的拽着他的手腕拽了好久。
他也不提醒她,就这么放任一个女孩子拽自己的手腕。
一点都不守男徳。
臭男人!
想到这里,闻樨忽然有点想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臭男人。
“怎么了?”头套里又传来他低沉温和的声音。
闻樨被拉回神,抬眸看了眼阿奇的头套,心说算了,想的太多会不开心。
她手指挪了挪,握上他手腕的位置,轻声说:“走吧,绿灯了。”
他跟着她的牵引往前走,低声问:“刚才在想什么?”
“心事。”闻樨说。
“什么心事?”他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