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长媳(重生) 希昀 4145 字 11个月前

瑄哥儿道,“我娘不会…”窦可灵没给他做,他说成不会做,众人笑。

苗氏催促着儿子给二郎瑄哥儿分一颗,"不是教你有好吃的零嘴,要分给弟弟妹妹吗?"林哥儿不管,骄傲地睨着瑄哥儿,"谁叫你娘笨。"苗氏气笑了,连忙跟窦可灵赔罪,窦可灵不会跟孩子计较。但小孩子都会攀比,不希望自己爹娘输给别人。

“我娘厉害,我娘会凶爹爹。”瑄哥儿气势汹汹道,

窦可灵脸都绿了。

王书旷躁得要来抽儿子,瑄哥儿跑去祖母身边藏着,姜氏搂了搂孙儿,深深瞥了一眼窦可灵,窦可灵吓出一身冷汗。

这边苗氏见儿子扯出一桩官司来,气得牙痒痒,非逼着林哥儿将冰糖葫芦分给瑄哥儿和眉姐儿。林哥儿干脆将冰糖葫芦一股脑塞给妹妹,从苗氏身后够出个小脑袋,不甘示弱回瑄哥儿道,“我爹还能掷色子,你爹会么?”

大爷王书照爱流连赌场,他这个人乐天知命,晓得自己这辈子不过如此,保不准哪日段家的事被挖出来,他们这一房都会被认定为罪臣之后,还不如享受一日是一日,他自个儿看得开,却经不住儿子拿出来嚷嚷。

立即拽住儿子一只胳膊,将人往怀里一兜,"你胡说些什么。"

大奶奶苗氏也面色躁红,这无非就是她平日唠叨丈夫,被孩子听到学了一嘴。

三太太见媳妇们面红耳赤,笑着打圆场,

“童年无忌,可见咱们做父母的说什么做什么,都得避着些孩子,省得被学了去,闹笑话。”见长辈没有斥责,大家越发羞愧。

月破云出,阖家团圆,不一会国公爷与长公主一道出来,一家人其乐融融赏月吃饼子。国公爷说出一道谜语,让林哥儿,瑄哥儿及眉姐儿猜。

“什么动物耳朵长,尾巴短,只吃菜,不吃饭。”

林哥儿想了一遭,指着瑄哥儿道,"那不就是瑄

哥儿吗?"

瑄哥儿吃饭总不老实,这事阖府皆知。

国公爷和长公主都被他逗笑了。

珂姐儿见大家都在笑,粉嫩嫩的小手抓起桌面上的银筷,站在母亲怀里手舞足蹈,"瑄哥儿,瑄哥儿,瑄哥儿……"

珂姐儿模样虎头虎脑的,国公爷看着她乐得合不拢嘴。

不一会认真的眉姐儿想到了,兴奋喊道,"是兔子,是兔子!"笑声此起彼伏。

五日后,林嬷嬷收到齐伟捎回来的丝绸缎面料子,谢云初忙着在市署落定专卖局的事,听了春祺禀报,想起中秋那日各房均惦记着王书淮安危,遂做主道,

"将料子分去各房,就说是二爷给她们捎来的。"

宅门大院里,都讲究人情来往,谢云初也得过别人的好处,少不得也得替王书淮打点些,大家面子上好看。

又是几日过去,南京城因刘苌的案子闹得沸沸扬扬,许多豪族各走门路以求自保,南京城人人自危,事情最终惊动了江南总督江澄。

王书淮受江南总督江澄邀请,在八绝楼用晚宴。

年近半百的江南总督生得比想象中儒雅,他前段时日在东南沿海巡边,近日方回府,到了南京第一日,门口便聚满了官吏,无一不是为了清查人口土地一事来,纷纷请他拿主意。

江澄还不曾见过王书淮,私下褪了官服请王书淮吃酒。王书淮一袭白衫,广袖翩然赴宴,

江澄第一眼便相中王书淮俊雅清华,眼底惊艳,

"老夫多年不曾回京,才知江山代有才人出,来,我敬王大人一杯。"

王书淮晓得江澄看似儒雅,性情略有桀骜,不喜趋炎附势之人,自然是收敛了官场应酬那一套,神色认真回敬,"该允之敬总督大人。"

“说来当年我在凉州从军时,曾在国公爷麾下效力,我心中一直敬仰国公爷为人,不成想今日见了他嫡孙,王家人才辈出,令江某羡慕。"

王书淮雍容尔雅举杯,"江家世代操练水军,为我大晋一擘,总督大人亦是朝廷柱石,江南百姓安危系于大人一人之身,允之此次南下,还望总督大人不吝赐教。"

赐教不敢。”江澄客气回敬。

二人寒暄片刻,江澄开始试探王书淮的决心,

"近日江南都察院闹出一桩案子,案主姓刘名苌,允之可知此人是谁?"

王书淮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还是那副温润如玉的模样,说出的话却杀气磅礴,“我不管此人是谁,谁触犯了律法,我王书淮便要谁的命。”

江澄眉心一挑,直直望着他清隽的眼。

那刘苌可是长公主一颗棋子,王书淮连长公主的人都敢动,可见破釜沉舟。要么,二人暗流涌动,谁与争锋。

要么,二人已握手言和,携同并进。

无论是哪一种,均可看出王书淮此番野心不小。江澄面色凝重,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他还打算继续看看,看看王书淮有何本事。

"允之说得对,无论是谁,触了律法,决不轻饶,来,允之,尝一尝这几道菜,皆是我们江南名菜。"

侍从在江澄示意下,推了几样菜碟至王书淮跟前。王书淮一眼就落到左边这盘水晶脍上。江澄察觉他视线,指着那道菜介绍道,

“这道水晶脍,是镇江名菜,也叫水晶肉蹄,将猪脚剁碎,用硝盐浸泡,皮白肉红,如同透明的卤冻,口感极好,任何同僚来金陵,这道菜是我必推的,你瞧,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好吃。"

"我在江南这么多年,旁的都吃腻了,唯独这道菜一日离不得。"

王书淮看着这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菜,思绪微有迟钝。

这道菜也是谢云初的拿手好菜,方才江澄的介绍,王书淮从谢云初嘴里听过数次,只是从未上心。

执起银筷,轻轻夹了一片,慢慢放入嘴里。

沁凉的肉感滑入舌尖,咬下去,肉质肥而不腻,甚有嚼劲,只是比起这道水晶脍,记忆深处那一块肉感更加清致绵密,他更喜欢她的手艺。

又或者,更习惯她的手艺。

王书淮尝了一块搁下筷子。

江澄讶异,以至纳闷,他从未见人第一次尝此肉舍得撂筷子,"怎么?不合允之口味?"

王书淮喉咙一下子被什么堵住,绵密的肉感伴随着丝滑的凉意,充滞着他感官,他长目微眯,唇角

甚至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有些粘牙。"

不是粘牙,而是担心这一块水晶脍冲淡了记忆。怕一旦丢了,再也捞不着。

毕竟,他已经许久不曾尝过她的手艺,往后也不知有无机会。王书淮淡淡用湿巾擦了擦手,只顾着陪江澄喝酒,没有再进一口饭。

出了酒楼,秦淮河岸的喧嚣扑面而来,满目的灯盏将整片夫子庙照亮如同白昼,画舫舟楫在水面化开深深的涟漪,莺歌燕曲伴随水波送到夫子庙的石栏两侧,王书淮一袭白衫立在河岸口,衣袂飞扬,火辣辣的酒液刺激着喉咙,俊脸被刺得微红,然而神情是冷厉而幽黯的。

无堤两岸,纵横交错的街市,处处挂满了琳琅满目的灯盏。王书淮在一间铺子前停了下来。

白墙乌瓦的檐角下,独独悬挂一盏美人灯。

灯盏想必挂了些时日,有些褪色,石青色的墨料轻轻勾出美人婉约的风貌,微风拂来,画面皱褶,她仿佛笑起来,像极了当年她羞答答拉着他衣袖,暗示他留宿时的腼腆情致。

再也忍不住,王书淮于冷风中深吸了一口气,问明贵,

"她还没回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