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这才是真正的孝顺、体贴、懂事、听话,你要能娶一个像这样的媳妇,我就算是死也瞑目了。”杨氏喝着蔘茶,眼神从头到尾都没往旁边瞟。
她完全看不见立在小儿子身侧的娉婷女子,即使容貌端妍,肤白似雪,一双水眸好似会说话,模样讨喜的叫人想多看一眼,但村姑就是村姑,配不上侯府,她要无视之,不认这门亲。
“媳妇,去给娘磕头、奉茶,你也孝顺、体贴、懂事、听话。”夫妻间若是心意相通,一个眼神便可心领神会。
牧司默的浑性是做给府里、京里的人看,他越浑别人才越不设防,无人会自找苦吃和浑人对上,否则万一被打了也是活该,明知他浑还上前挨揍。
一旦出了京,他便是顶天立地的大将军,浑身上下看不见一丝浑气,俊颜冷峻,严以律己,他用铁的纪律、血的教训带兵,带出一支上下齐心的铁血奇兵。
他两面做人,又是心系家国,两手染血的将军,也是品性不端,出言不驯的浑子候爷,两者皆驾驭自如。
唯独在妻子面前,他就只是牧司默,不是将军,不是侯爷,而是一个能走进他心里之女子的丈夫,这是他想做的。
“娘,媳妇给您磕头了。”顾喜儿二话不说的三叩首。
“你……”杨氏身子一僵。
“娘,喝茶。”
这举动让在场有意刁难的人都措手不及,甚至是惊呆了。
顾喜儿动作之快,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还没等杨氏说不,她已经有模有样的跪下,杨氏嘴里一口蔘茶尚未咽下,头未触地的三个头已经磕完,惊得杨氏那口蔘茶差点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