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磕磕绊绊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为什么达到这种情况就等同于破产?”
“因为……课本上说……”
“别提课本,你参照的标准是什么?你考量的依据又是什么?”教授接二连三发问,一个问题比一个问题咄咄逼人,“按照你的理论,契约人的自然支配权已经荡然无存,又为什么要强行转化契约人的义务?”
“……”
“你到底明不明白‘集合合作主义’这个词汇的含义?你高中时没有读过《富国论》吗?”
“抱歉……我没有……”
“既然没有,为什么不去读?为什么明明不懂却装懂?还要在课堂上做出荒谬的结论?”
“……”
“我很遗憾遇到你这样的学生,这堂课你不用听了,听了也是浪费时间,请暂且离开教室。”
这次我没能忍住,泪水像坏了阀门一样不受控制,不管擦多少次都擦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