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今天是周六,我不用熬一个通宵后头晕眼花地趴在办公桌前。

我快速整理完个人卫生,钻进被子里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睡梦中我身边冒出一个滚烫的热源。他和这床软被捂得我发热。

我费力睁开一只眼睛,小声嘀咕,“你从窗户进来的?”

“我走的门,”他的声音黏糊得仿佛融化的橡皮糖,“我有钥匙。”

做完检查后没有缩在阴暗的小房间里列各种各样的表格,而是直奔我家和我的床,他的情绪显然不太好。

我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还记得走门,看来身体很好,没有任何异常。”

“你累不累,睡一会儿吧。”

我的神智又一次离我而去,世界变得遥远,只有被窝和暖烘烘的热源距离我如此之近。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提姆抓住了我的手,他低声应答,“好。”

一切都安静了,只有两个频率不一致的呼吸声。到后来,连呼吸的声音都重叠。

我们睡了足足十个小时,醒来的时候屋里和屋外一样黑。拉开窗帘,除我们之外的哥谭进入繁乱的夜生活。

我踩着拖鞋,坐回床上,在这个位置能从窗口看到街道边角绚丽的霓虹灯。

我戳戳身后的被子卷,“你饿吗?我有点饿。”

被子卷里伸出来一双手,把我拽进去。

见鬼,他的力气怎么这么大,他是吞人被虫吗?

没捉住我的那只手把被子一卷,顺顺利利地把我裹进去。现在被卷是两重口味,提姆馅和伊芙馅。

馅料之一磨磨蹭蹭地蠕动,“再睡一会儿吧……不想起来。”

“可是我有点饿。”我向后看过去,他的睫毛轻轻搭在眼下,有种纤巧的美感。

“点外卖吧,”他咕哝,“我等会儿去拿。”

他看上去困极了,音量时高时低,到末尾只有一两声含糊的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