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走哪条路,都必须要先升入音乐院校的附中。这类艺术院校的竞争激烈,面试严格,最后半年,母亲拉着余颂去学校办休学,四个月不用来上课,也不参加考试。余颂原本在学校里有不少玩得好的朋友,上学也是她逃离家庭少有途径。那一年为了学琴,父亲已经彻底和母亲闹翻了。一见面就吵,吵凶了砸东西,父亲最后干脆夜不归宿,总说厂里要加班。
余颂害怕听到家里的吵架声,也怕母亲盯着自己学琴。母亲学会了读谱,总是盯着看她有没有弹错,稍有不满就用一根鸡毛掸子抽她。她怕打坏了女儿弹琴的手,就狠狠抽她的腿。有几次打得太狠了,洗澡时流出血水。余颂哭着不愿进浴室,母亲虽然一脸心疼为她上药,嘴里却道:“这下你能长个记性了吧。”
终于,挨到面试前两个月,余颂再也不想练琴了。姜教授也看出她的敷衍,并不责怪,只是等她母亲来时,淡淡道:“这孩子心思不在学琴上,再学也没意思。要不让她回去吧,下次就不用过来了,趁这段时间补补文化课也来得及。”
母亲扭头就走,拦住在走廊说和同学说笑的余颂,一耳光把她打翻在地。余颂被打懵了,一时没爬起身,母亲又揪着她拽到老师面前,边打边骂道:“你怎么这么没出息!老师这么辛苦教你,你竟然还不想学琴。老师都不要你了。”
余颂茫茫然一抬头,嘴角还站着血迹。姜教授也看不下去了,出声劝道:“你不要这样打她,她学得挺好的,我也没说不要她。”
“既然老师都这么说了,你还不快点说谢谢,后天来上课要乖一点。”母亲立时换了一副面孔,牵着她的手,连声道谢,忙不迭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破天荒请她吃了顿麦当劳,随便她点,自己却不吃。张嘴吃薯条时,余颂嘴角一阵抽痛,原来已经打破皮了。舌尖舔了舔,咸咸的铁锈味。
母亲道:“妈妈是不该打你,是妈妈没钱了。可是你不想学琴也不对。我们就算扯平了,你要答应我,今天之后一定要认真学琴。”
后来她才知道,家里已经有一个月没付学费了,姜教授劝退她,也是为了经济上的考量。面试当天,她超常发挥,顺利入学。回家庆祝时,母亲却蹲在地上哭。原来父母正式离婚了,父亲再也受不了往无底洞里投钱,另外找了一个同厂子的女员工,跑了。女方肚子里已经有了个孩子。对外父亲都说离婚是母亲的错,实在是受不了她这个疯子样的脾气,把大人孩子都折磨惨了。
“妈妈为了你,什么都没有了,你一定要争气。一定要给我争气,不然我就和你一起死。”
母亲搂着她哭,哭累了抬起手,想摸她的脸。余颂却以为又要挨打,下意识朝后一躲,头磕在椅背上,吓醒了。
第4章
余颂在快餐店醒来,一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可乐里的冰都化完了。看来宁晓雪是失约了,这倒不意外,她胆子本就更小些,家里看得又严。
余颂没太失望,只是有些饿了,出来得急,口袋里的钱只够买买杯饮料。她既怕母亲来寻,又怕她不来寻,左右思虑不定,只能继续等着。擦桌子的服务生来来回/回看了她好几眼,不算和善,显然觉得她穷酸。
快餐店里只剩两个人,除她以外还有个戴帽子的男孩,坐在斜对角,面无表情,看着很不好相处。余颂多看了他一眼,男孩就起身,径直走到她面前,喂了一声,道:“余颂,你认出我了吧?”
“哦,没认出来啊。你是谁啊?”余颂一愣。
帽子摘下,露出一张俊朗得出奇的脸,“不是吧,余颂,你真不记得我了?我是安思雨啊,是你小学同学啊。”
熟悉的名字牵扯出一段回忆。首先记起的并不是一张脸,而是面颊松软的触感。小学同学安思雨是个小胖子,坐在她斜对面,说话做事都慢慢吞吞,像是个新烤出炉的面包。他没少被人欺负,到不了校园霸凌的地步,但隐隐约约,藏在背后的嘲笑和戏耍总是少不了的。藏起他的作业本,在他的课桌上涂鸦,他的功课也不算好。每每起来回答问题,说了个不甚高明的答案,底下总有嘘声,他就羞得脸通红。
余颂看着他想,这小胖子真是够白啊。雪白的面颊上红晕像是印泥染上去的,从耳后延伸到脖子。
他们的关系算不上多亲近,因为余颂腾不出时间交朋友,一放学就要赶回去练琴。五年里只有一个十一假期,母亲放了她半天假。不善交际,郁郁寡欢总让她显得清高,不单是同学,连老师都用异样眼光看待。学钢琴的,到顶了也就是个艺术生。不成器的学生才走的路。于是她成了被同学嘲弄,让老师忽略的学生,与安思雨也算同病相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