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贷款这件事办理的非常顺利。
银行没有给私人办理过贷款,但是农业贷款这一块儿却是一直在做。
因为没有先例,他们干脆就给时小艾也按照农业贷款的利率签订了协议,让她一次性从银行贷出了三千块钱。
拿到了这三千块钱后时小艾并没有立刻进行后续的工作。
她首先去找了于主任。
她找于主任是重新完善当初的协议的。
之前搞茶水摊的时候,在她的要求下办事处和她签订了一份协议。
但那个协议实在是太粗糙了,上面只写了茶水摊是挂靠在办事处名下,然后他们一个月上交二十块钱,所有的经营权和事务都由时小艾全权负责。
当初这么写其实就是走个过场,也是为了怕万一有人较真至少有个文字上的东西。
现在要扩大经营了,事关产权的问题就必须重新来说个分明。
这个时候的人们对于钱财方面还真不是特别关心,特别是公家单位。
于主任他们看重时小艾也不是为了小吃铺赚的钱多,而是因为他们确实能帮助办事处解决一些问题。
例如知青安置。
当然还有一点,小吃铺的存在让他们云和巷办事处在区里都挂了号,受到了好评,这一点也让办事处的人员感到很骄傲,也很领时小艾的情。
所以,对于小吃铺的经营,整个办事处的人员能帮忙的都帮忙了,还真没人拖后腿,更没有人想着从中谋划什么。
时小艾想重新签合同,是为了以防万一。
毕竟世事变迁,以后什么情况都不好说。
现在于主任和这群姨姨在,可能双方能保持互惠互利,但以后万一换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