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笙听着陆夫人用退而求其次来形容陆衡南,突然有些想笑。
要知道像陆衡南那样的儿子,是多少人心心念念,盼都盼不来的。
“好,妈,那我进去换身衣服。”
“恩,”陆夫人看着她身上的长袖长裤,说:“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把你漂亮的小裙子换上。”
林笙没想到陆夫人还有这么少女心的一面,不由得心软了几分。
只是听着她一口一个儿媳妇,怪别扭的:“妈,你叫我笙笙吧。”
“好,笙笙。”
林笙没一会儿就换好衣服了,是一套黑色的长裙,到脚踝,刚好露出一截瓷白的肌肤,她本身就白,跟会发光似得,这么随意一穿,都让人眼前一亮,更是衬得肤若凝脂。
头发就简单扎个丸子头,戴了酒红色发带,又青春,又靓丽。
连陆夫人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里更是欢喜。
之前林笙和儿子领证的时候,她没有什么感觉,毕竟看了林笙的资料,普普通通一女孩儿,没有什么特别的。
可是经过那天一通电话以后,再看儿子对林笙态度似乎有些猫腻,她突然产生了好奇,一直在找时间过来,现在终于找到了。
两人去了市中心的商城,陆夫人很久没这么开心了,进了店里就想给林笙买衣服,主要是她身材好,皮肤白,人也长的漂亮,活脱脱的衣架子,穿什么都漂亮。
店里四五个店员围着她一顿夸,甚至有人把她和陆夫人认成姐妹的,陆夫人闻言,开心的嘴角都合不拢。
林笙看着面前堆成山的衣服,拉了拉陆夫人的手:“妈,我衣服还有,可以不用买的。”
“笙笙,这些衣服漂亮,穿你身上就跟量身为你定制似得,我看了喜欢,你要是嫌多,就一天穿一套,再不行早中晚,一天穿三套。”
林笙没忍住抽了抽嘴角,心却是暖的。
陆夫人还在教她:“女孩子呢,就是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这样才讨丈夫喜欢,以后啊,你喜欢什么就买,不用给臭小子省钱,反正他赚那么多,就是给老婆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