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醒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我喜欢他,”闻稚眼神认真:“可是他不喜欢我,我努力了好久都没用,我想要放弃来着,可就是没办法做到,所以,你能不能能教教我,怎么才能讨人喜欢?”

关醒学习成绩很好,每个问他题的人都能从他这里获得答案,但这一次,关醒的大脑一片空白,他不会这道题,他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要不然之前母亲也不会一次次的惩罚自己。

他只知道,讨人喜欢的前提是对方对你并不设障,简言之,就是对方看得见你展现出的一切努力并为之受用。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

闻稚的眼神陷入了某种甜蜜的回忆:“我其实很早就认识他了,我和他之前一起上过国画课,就坐在他的前面的前面,我画得不好,他画得很好,老师让组队,我画的太差了,没人愿意,问到他的时候,他一下子就答应了!”

关醒看着闻稚的眼睛弯成了小豆角,语气朝气蓬勃:“他画的特别好,我就记得自己笨手笨脚的把墨滴在了纸上,他什么都没说,就把那个墨点改成了荷叶下面的小金鱼,最后在落款的时候还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他特别好!”

关醒似乎能想象到那个画面,两个小小的身影挨在一起,探头探脑的画画,一个神情认真,一个扒着崇拜的看,放在记忆里十年都不会褪色。

“后来,家里不让我上了,我就再也没见到他,直到上了高中的第一天,我看见他又坐在了我后面的后面,我激动的好几天都没睡着,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冷冷的不说话,板着脸的样子很可爱,就是就是他不记得我了而且每次别人说我是娘娘腔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就特别特别不好”

关醒打了个岔,他实在没觉得楼逍面无表情的时候可爱,明明就是刚刚从雪地里扒出来的石头,冰的要冻死个人。

“那你还喜欢他?”

“喜欢的”闻稚的眼睛都在发亮:“他不仅人好,而且长得好帅啊,你不知道,他有整整八块腹肌呢,而且胸膛很硬的尤其是大腿的肌肉,很饱满的,就是有点膈人”

关醒看着对方越来越红的脸,不得已叫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