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自从阴冷黑暗的深渊里爬出来,踩上这富饶温暖的土地之后,这群魔族简直像是疯了,一路烧杀劫掠,根本压制不住。

昏耀狠狠处理了一批胡作非为的士兵,小错断角,大错砍头,这才勉强找回一些军纪。

“没办法,”首领贞赞坐在旁边,“我们深渊的勇士,不像人类那样懦弱贪生,可太不怕死的家伙有时候也难管……”

说到这里,这位身材壮硕的中年女魔眼前一亮,说:“啊,说起人类,我的亲卫昨天抓了一个好看的人类献给我。”

“哎呀,我可从没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家伙。脾气也可爱得很,尤其是冲着我无助地哭喊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将他带回深渊里养了。”

昏耀忽然抬头: “人类也能带回去养?”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兴趣,扔下手里的地图,坐直了问:“怎么养?”

贞赞摇头:“养不久,养不久!不过嘛,能多品尝几个月也不错。”

好啊,原来贞赞也不会养。魔王扫兴地把脸转回去了。

不过也是,在绝大多数魔族眼里,人类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贱皮猪,如果带到深渊,大概也就是个被当成畜生养的命运。

看来,如果想要学习怎么把人类养得久,还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军选择了最冒险的战略。

这群素来好战的异族,却并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类国土的中央纵深而去。

昏耀将魔族大军带出深渊之前精挑细选了两个月,最后配备的全是最健壮的角马和最娴熟的骑兵。如果全力奔袭,人类军队的坐骑根本追不上。

对于这种高速行军,首领瓦铁率先不满起来。

“吾王。”他喊,“为什么不允许攻打城池?我的勇士们都疲惫了,需要美酒和鲜肉!”

昏耀骑在角马上,回头看向被抛在后面的城池轮廓,冷笑道:“靠近深渊的那几座边城,都隐隐有光明法力的气息……有人提前做过准备。你想送你的勇士们去死吗?”

首领黑托尔大声嚷嚷:“吾王,人类的法力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还能比得过我们魔族的魔息?何况就那点法力,最多就是一个防御阵。单靠我黑托尔一个,也能给它锤烂!”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断角:“有的人类早在七年前就知道来射魔王的角,深渊周围的几座城池会毫不设防?”

“至于美酒和鲜肉,”魔王扬头,眯眼让日光洒在脸上,“最美的酒,最鲜的肉,都在人类的王城。那里的好东西,才配得上我们的勇士。”

……

那天傍晚,魔族大军在一片荒郊安营扎寨。四周没什么人烟,附近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小神殿。

黑托尔指着金灿灿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声嘲笑:“这群愚蠢的人类贱猪,居然把神殿修得富丽堂皇,好过自己住的房子!”

“现在呢,也没见什么狗屁光明神来拯救这群可怜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烂了,惨兮兮地只剩半个身子。魔族们将神母金像往外面的荒郊野岭里一丢,自己轮换着坐上神台,嬉笑耍闹起来。

昏耀没掺和这场无聊的闹剧,他看扎营已毕,就骑上角马,点了十几个亲卫亲自出去勘察。

回来的时候火烧云铺满了天际,那座被魔族占领的光明神殿里,有人在颤颤巍巍地唱歌。

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过往,魔王对光明神殿总是比寻常魔族惦记得更多些。他寻思是不是哪个神职人类来不及逃走被抓了,顿时有了点兴趣。

昏耀吩咐亲卫先回大帐,自己连坐骑都不下,直接纵马而入。

结果却令他有些扫兴。

里面唱歌的并不是这座神殿的神职。而是贞赞之前提到的人类俘虏:一个长得十分白净秀气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儿,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

他被套上了一身不知从哪里抢来的,光明神殿长老的雪白长袍。两个魔族摁着他,逼他跪在地上。

首领贞赞坐在原本神像所在的位置,一边喝酒,一边挥舞着马鞭,似乎是在逼这男孩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