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老程总也没什异议的样子,陆云商提着的心放下了一些,点头转身,又回去找程焕交差。
他知道人在工作和生活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像他自己,因为在工作上耗费了太多精力,一到完全的私人时间,就会有些迷糊。
而越和程焕相处,就越发现,生活中的程焕和他的助理程焕,也有太多的不一样。
助理程焕是他的下属,他的学生,对他有天然的尊重和距离感。所以他总觉得程焕是个“乖孩子”,但再直白了说,这种乖巧作为助理是很好的特质,作为恋人,他并不感冒。
实习结束以后,他和程焕的私下见面愈发频繁,他失恋初期,发现了程焕的温柔和包容,慢慢和程焕更亲近了之后,他发现程焕的可爱,爱撒娇,爱耍赖。
而现在,在这段美其名曰“陪伴”的暧昧关系里,他发现了程焕不是一只小狗,而是一匹深藏不露的狼。
平日里的程焕再听话,再惹人怜爱,也不可忽视欲望上头后,那双眼睛里流露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但他……好像并不反感。
他已经三十岁,如果真的考虑下一段感情,实在没必要再去谈一场门当户对的,处于安全区的恋爱。
那毫无体验感,纯属浪费时间,还不如自己一个人。
如果有什么能让他忘掉辛腾这十年的教训,再去付诸下一个十年,那一定是对他具有巨大吸引力的,值得尝试的,新鲜的东西。
是能让他轻易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诱惑力。
显然“助理”程焕不具备这种诱惑力,他答应“陪伴”那天,也是一种对弟弟的心软,被程焕那张脸给带跑了。
而昨晚,还有今早,他发现了“新的”程焕,虽说不至于上升到“诱惑力”这种高度,但不可否认的,他产生了探究的欲望。
他打开程焕的卧室门,程焕的左手正紧攥着他刚才脱掉的衬衫,捂在口鼻处,解瘾一般深嗅。至于右手,已经耐不住寂寞代替他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