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种种冲突,方玲玉愿意一直将她当作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她心中,养女和亲生女儿同等重要。

经历了一次次失望之后,方玲玉亲手打破了自己多年来建立的幻想,她对刘锦彻底失去了信心,亲自给她安排了转校,在她妊娠后又给她申请了退学。

谁能想到,刘锦从小学芭蕾,钢琴考过八级,写得了一手好书法,出国见过世面,原本能拥有体面而美好的人生,最后却混得连高中毕业都成了问题!她这样下去更别说以后考大学的事!

方玲玉根本无法想象,刘锦今后到底能靠什么来生活?她连自己都养不活,今后怎么养活孩子?!

起初方玲玉提出要给刘锦抚养费的时候,她的代理律师张晓凡并不赞同她这么做,而且批评了她的心软和退让,于是方玲玉暂时放下了这个念头。

后来方玲玉和孔医师说起此事,孔医师意外地赞成她给刘锦抚养金,鼓励她按照自己想法行事。

“即便是养了几年的狗,正常人都舍不得抛弃,更何况是从小养到大的人,”孔医师告诉方玲玉,“恻隐之心是人之常情,你既然已经有了这个想法,就应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而不是一味地顺从他人、忤逆自我,即便是做错了也没什么,这对你而言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相反如果你一味地压抑自我,今后也一直会为自己的选择而耿耿于怀。”

孔医师的话再一次戳中了方玲玉,她再次和张律师沟通,张律师同意了她的诉求,将她的提议写进离婚协议里。

这是方玲玉的慈悲,然而在刘锦看来,每个月一千块钱生活费简直就是在羞辱人!

刘锦以前在石海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有五位数。她可以攒钱买名贵化妆品,买新款的苹果手机,平时可以请客吃饭,每个月还有大把的盈余。她甚至不用花自己的钱,跟方玲玉撒个娇,方玲玉就会给她买漂亮裙子,平日里还有亲戚朋友送的值钱礼物……这些加起来是什么概念?一千块钱又是什么概念?打发叫花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