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炯亮的眼睛喵了一眼大侃,乃客也是有眼力见的人,别看他跟着茅侃侃称兄道弟的,其实心里也明天,人家肯来就已经是给了他面子了,所以即使茅侃侃退出去,他也乐得有面子。
“怎么茅总喜欢这首歌”男子起身,将挤下去,将麦克风举到茅侃侃的面前。
包厢里的金碎灯光暗影,细细碎碎的就像是涂在女人指尖上的金粉,碎碎烁烁,仿佛就连空气中漂浮的都是慵懒。
很少有地方会有这首歌,毕竟这样的地方能有几个会韩语的,就算会韩语的,会的也是流行歌。
歌曲的名字叫是爱吧
包厢内出现了一阵尴尬的气氛,男子微微弯着腰身,脸上已经开始出汗了,不知道是冷了还是热的,而茅侃侃似乎就没听见,不接,歌曲已经进行到了一半。
高原见这架势,赶紧起身准备将麦克风接过去,才伸出手,茅侃侃动了。
他支在太阳旁边的手指轻轻将烟蒂抿灭在泛着闪眼光芒的烟灰缸内,水晶缸很漂亮,一尘不染,烟蒂抿在正中,更像是一幅抽象派的画作。
大侃挑了一下眉,接过,男子松了口气,心中想着,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居高临下,这样的人注定所有的人都要揣测他的心思,看他的眼神。
别人不知道,可是高原太知道了,oss仅会的一首韩语歌就是这个,而且他从来不在外人的面前唱歌,外人以为茅侃侃是五音不全呢,无论谁劝他都不给面子,所以当茅侃侃第一次在他面前唱了一曲之后,高原明白了一个道理,长的好看的人,也许放的屁都是香的,没天理,光是脸蛋好看也就算了,个子高也就算了,头脑好也算了,可是为毛连歌唱的比他好都不给人活路的。
大侃还记得第一次偷拿父亲的烟,将烟放到嘴里的感觉,即使因为这个被父亲打的皮开肉绽,他仍然享受到了那份,他从小就叛逆,越是不让他干的,他就一定要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