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思来啦。”一个阿姨拍拍简思的肩。
漂亮的孩子她见过不少,这么漂亮懂事的,倒是少见,不用想就是家中条件不是很好。
送牛奶和报纸是个没有什么技术的活儿,每个叔叔阿姨对简思都很好,有的时候还会悄悄在她的兜里塞一个面包。
贫穷的人们是比那些穿着lv人群中的某一些人,拥有更高尚的灵魂。
他们出卖体力换来一顿温饱,不偷不抢,即使是这个城市中最最下层的存活者,你在他们的脸上看不见灭亡,能看见的只是每天迎着希望缓缓而上升的朝阳之光。
简思将牛奶和报纸分别装在车子的两边固定好。
挥手和那些乐观的叔叔阿姨拜拜。
和沈让的生活恨容易让她忘却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这些人在一起她才会牢记有些东西是自己不能去贪的。
不付出自然不会受伤。送完报纸和牛奶到送牛奶的地方送还自行车,然后签单。
老板笑眯眯地将钱交给她,并夸赞着:“小姑娘真是能干啊。”
老板的脸被冻得红红的,象是抹了腮红,笑起来的时候那两颗门牙也是那么的可爱。
上午有两节课,简思马不停蹄的赶到学校。
在课堂上她全神贯注,双眼盯着老师的板书,耳朵过滤着老师所说过的每一句话。
这样的生活让她觉得踏实。
一连两节课,肚子早就闹起了空城计,她笑眯眯地拉着王叔走向一间小吃部。
“王叔,大饭店我请不起,只能请你这个了,王叔不能嫌弃我哦。”
老王拍拍简思的肩。
他要是有这样的女儿该多好?想起自己的女儿,王叔重重叹口气,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成天的出去鬼混,明知道家里的条件,竟然还把他准备给妻子配药的钱给偷走了。
看着简思在想起自己的女儿,眼眶中满是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