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
片警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说是这位被遗弃人的母亲,事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特别是佳君听过之后觉得,他妈的养这种孩子还不如扔进水里掐死呢,要她干嘛?
亲生女儿把母亲给丢了,现在接来的姥姥就说肯定是孩子给扔的,这已经构成犯罪形势了,这边片警按照姥姥说的位置上门找人,这边佳君让人给这位看不见的阿姨冲杯牛奶。
“她不能喝这个,她有糖尿病重度的。”
细想想为什么扔了似乎大概就明白了,姥姥说了一下家庭的情况,她家本身条件就不行,现在都是靠着政府的低保过活,她跟着儿子在一起,不可能养女儿的,自己一个月也不过才三四百的低保,现在什么物价啊,菜是越来越贵,自己的那几个钱还不够自己生活呢。
那边警车把人给看来了,孩子当时还不肯承认,这就不是你认或者不认的事情,你开玩笑呢?人是你丢的,最后承认了,可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哭了,哭着说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养她妈了,理由很简单,她家就靠自己丈夫赚钱,她还要养孩子,在养一个生病的人,她开销不起,丈夫总是跟自己打架,在这么下去自己也要离婚了,她管不了那么多。
在场所有的人一听都觉得太他妈的诧异了,你为了自己不离婚就把自己亲妈给扔了?
人家都说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你算是什么贴身小棉袄啊?
简直就是畜生,养你不如养一头猪。
当然也是有人能理解,毕竟这个女人不惧自己赚钱的能力,她本身也是靠着自己男人养,说了不算,你说她怎么办?一边是老妈一边是丈夫,总得有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