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二哈摇头摆尾的进了书房。
不用人问,它嘴里叼着的粉色日记本就已经说明了它去了哪里。
自从那次宋沛年搭着毛巾讨好应如笙得了宠爱,它摧残莲花被打后,不知道为什么,它似乎就尤其喜爱粉色的东西。
然而或许是应如笙不喜欢粉色系的缘故,她的整个卧室,除了已经被摧残后换掉的莲花,就只剩下那根毛巾和这个日记本是粉色的。
可惜毛巾太高,英短可以跳上桌子去够,哈士奇却因为体型太大而跳不上,也就够不到,所以它就把目光放在了矮桌上的粉色日记本上。
宋沛年看了一眼明显又是来引起应如笙注意的二哈,眼皮都没掀一下就直接挪开了目光。
跟二哈计较了两次过后,他放弃了,跟狗计较什么呢?
二哈却不满了,虽然上次小弟带它一起玩了,但是这并不能抵消它对他争夺主人宠爱的仇恨。它已经看不惯这只给主人吹枕边风的小弟很久了,现在他竟然还敢无视它!
它立即抬起爪子想rua书桌上的英短。
宋沛年本来转了视线,加上猫的眼睛不像人的眼睛那么看得清,它也没来得及看出二哈的动作,就已经被它薅了一爪。
他本来就是趴在桌边的,身体又小,被二哈那样没轻没重的一抓,整个身子顿时侧翻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