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朝她笑了笑,开始帮她选衣服:“我身上这套是将复古的法式衬衫和漆皮裙进行混搭,并且加入了今年流行的刺绣元素。”她说着,拿出一件黑色机车皮衣和一条粉色a字长裙,“黑色和粉色是最容易搭配出时尚感的色彩,帅气的机车皮衣和甜美的粉色长裙混搭,能营造出不一样的浪漫气场。裙摆上的花朵刺绣,也为这套搭配添加了复古的一笔。”
她把两件衣服搭在手上,又走到卖鞋包的柜台,挑了一双黑色钻石装饰高跟鞋和一个今年流行的水桶包:“黑色的高跟鞋让整套搭配更加完整,最后,您还需要一个别致的提包。”
她拿着所有东西走回了女人的面前,女人打量了她手上的东西几眼,转身往更衣室的方向走了。简言抱着东西跟上去,没过一会儿,女人就换好衣服走出来。
一直关注着这边动向的人发出小小的喧哗声,简言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大作,笑盈盈地将穿衣镜推到女人面前。
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女人微微愣了一瞬,片刻后,她侧过头对简言道:“很好,这一套我全买了。”
简言脸上的笑容更真挚了:“感谢您的惠顾。”
她刚才挑选衣服的时候特意挑了贵的牌子,这一套加起来得五六万,她真是爱死这么会赚钱的自己了。
送走这位大客户后,简言脸上的笑容还没完全收起来,就看见一个男人靠在柜台边看自己。
单纯站在美学的角度来说,这个男人很帅,穿着也十分考究,能成为大部分女人的梦中情人。
可惜,简言有厌男症。
男人朝她笑了笑,开口道:“你就是新来的员工?表现得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