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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儿,又一个人小跑进来,是给沈羡开车的司机,“沈总,您把狗给忘了。”

沈羡,“……”他是忘了,家里的那条蠢狗也被他带过来的。

阿拉斯加的狗爪子在平滑的地面上滴溜溜的滑出老远,然后扑腾地往沈羡的方向跑,抬起两只前腿就要朝他身上扑。沈国栋手里的那只老白好奇的将鸟头凑到树丫子底下看,嘎哦两声。

“汪汪!”阿拉斯加兴奋的吐着舌头,盯着沈羡,一副可爱相。

沈国栋问,“你什么时候还养起狗来了?”他盯着阿拉斯加,心里默默猜这小东西的年纪。

沈羡抓住它的两只前腿,毛多的一只掌心都握不住,“给孩子买的。”想到团子,声音不由柔了几分。一只柯基太少,他还需要一个大点的同伴。

沈国栋逗鸟的手指顿时一滞,眉间又敛了起来,“你妈跟我说他被你给送人了?”

沈羡,“……”

沈羡瞅着他,“您觉得可能吗?”

沈国栋挑眉。

此刻屋里的三双眼睛同时盯着他,一双是狗子的,一双是老白的,一双是他爷爷的。

沈羡认命,“送到他妈妈那里去了。”

沈国栋一愣,“人找着了?”

沈羡点头,“找着了,孩子现在过得很好。”顿了顿,又说,“长胖了很多,也能说很多话了。”

但……他的女人却瘦了很多。

沈国栋心里喟叹,胖了就好,能说话就好,像个正常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