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郑振面前的退缩,让崔丽华更加的鄙夷,本来她还抱了一丝希望,这丝希望不过是保全亚亚父亲的名分。郑振看似不着痕迹的推搡崔丽华的前夫,其实他都是巧妙的用了格斗术的技巧,下手的力道挺重的,眼前的男人更加夸张的哎哟起来。
“让他走吧。”崔丽华的表情淡淡的,象看一个陌生的路人,夫妻夫妻,心灰意冷之后,比仇人还过犹不及,她想不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眼前的男人。更可笑的是,她是男科医生的主任,不管是真ed还是假ed,崔丽华研究了n多男人的心理和生理,但她却没有研究明白跟自己睡了七八年的丈夫。
冯媛像是突然消失了,米斯牛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她是不擅长做饭的人,冯峰挑剔的味觉让米斯牛如坐针毡,越是如坐针毡米斯牛就越是恨冯媛,恨她跟自己对着干。而且冯媛不回来,深陷网游和痔疮的小池那边就没办法交代,米斯牛就越是惦记小池宽敞的两居室房子,越是惦记就越是想着怎么搞到手。
冯媛没去超市上班,米斯牛去超市找过冯媛,经理冷着脸说冯媛请假了。去哪儿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班,不知道。冯媛的工资能否让她代领,经理更鄙夷的翘起嘴角,学着米斯牛斜着眼睛的架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能。
米斯牛的心像是给两百度的热油喷溅了一般焦灼,她走出经理办公室的第一句话就是:丫头片子!你要是死不了就给老娘滚回来,看我不让你死个三五来回。
大街上,米斯牛拄着陈旧的拐棍颤颤巍巍的走着,她斜着眼睛看所有经过自己身边的人,斜睨着所有穿着名牌时装和开着名车的路人,当她看着香车美女经过身边的时候,就免不了嘟嘟念念的说人家有钱了不起吗?当她看到开着夏利奥拓或者吉利车的路人时,又会鄙夷人家买不起好车还好意思买那么烂的车开着。尤其当米斯牛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路过自己身边的时候,她气得差点儿吐血,连夏利车和小面包货车都买不起,还好意思骑着自行车在城市里生活?丢了八辈子祖宗的脸了。
这样一想,米斯牛就舒服很多。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好人,只有她一个才是最好最好的人,所以她就该享受造物主恩赐的特权。夜晚都市喧嚣的灯光撒在米斯牛花白的头发上,米斯牛玻璃花球一样浑浊的眼神,被霓虹闪的更加干涩,茫茫人海里,米斯牛小小的颤颤的已经有些佝偻的背影,就像刺眼的老年斑一样刺啦啦的晃着。
林晓晓回到家的时候,冯媛已经做好了饭菜,正陪着林妈妈话家常。林妈妈这些天挺开心的,林晓晓一度会想到冯媛才是林妈妈的女儿,而她自己更像是个陌生人,因为这些年她跟继母之间,就像是契约上的甲乙双方。
林晓晓从读高中开始,林妈妈就时不常的出去卖血,那会儿义务献血还没普遍展开,卖血还是个收入不菲的副业,尤其对女人更有优势,因为女人的造血功能优于男人。等林晓晓上了大学没多久,林妈妈就查出来癌症晚期,于是林晓晓又开始想办法弄钱给继母治病,搞不到钱她就去当小姐,卖笑总比卖哭强,有得卖至少还说明她具有某些优势。林晓晓有时候会想,如果林妈妈是她的亲妈她会不会还走眼前的路?血浓于水有时候会让人理所应当的接受现实,而对于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情,背负起来更加的痛苦和焦灼。
“姐,阿姨说你最喜欢吃排骨,我今天特意做了。”冯媛勤快的张罗着饭桌,扶着林妈妈坐到餐桌前。
“这几天谢谢你照顾我妈。”林晓晓对冯媛是感激的,她面对继母的时候心里一直很难过,因为总能看到她被癌症折磨的内心。
“跟我客气什么啊?”冯媛从来没有过的开心,她特意给林晓晓盛了满满的一碗饭。
“小唯呢?最近都没看见他,你们的婚事准备的怎么样了?”林晓晓有一搭没一搭的问冯媛,她甚至都忘了小唯长什么样子,林晓晓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冯媛这些。
“那孩子不适合冯媛,我让他别来了,要说合适,我就觉得周警官合适冯媛,晓晓啊,这事儿你得帮着冯媛掺合掺合,早点儿成,冯媛也好早点儿离开她那个家。”林妈妈热情的给冯媛夹着菜,看得出来她心情不错。
“妈!”林晓晓啪的沉下来,手里的筷子不自觉的啪的掼到饭桌上,旁边的冯媛,脸色绯红绯红的,低着头不说话。如果拿小唯和周平比,冯媛也觉得周平比小唯好,但问题是,周平是不是有女朋友?是不是喜欢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