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一个人!
说也奇怪,金兀术这一招,完全是充满了愤恨的必杀技!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仇恨对面的这个陌生人!
为什么会如此仇恨他身上的这股气息!那是一股令人无法容忍,无法忽略的霸气,如一尊天生的战神。
他冲过去,全力以赴地冲过去!甚至完全不管自己露出的空门,他知道,自己身后还有两名卫士,他们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保护着自己——那种站位,那种出手,是演练已久的,他毫不怀疑他们的忠诚和判断力,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拼死保护!
现在,就到了必要的时候了。
所以,他彻底后顾无忧——因为黑衣人的人马,距离他还有半丈之遥,他是精心判断过的,以三个人的合力,务必一举格杀黑衣人。他是精心算计过的,以自己为诱饵,不成功便成仁。自己,只有唯有的一次机会了。
方天画戟带着冬日的风,死亡的气;直刺黑衣人的软叻。他当然不求击中,但是,无论黑衣人怎么闪避,向左,向右,都会门户洞开,下马,更会露出胸口或者后背——身后的二人,足以一招让他致命!
方天画戟,却偏偏不可思议地错开。
对手接招,黑衣人不是在接招,他以一种十分奇怪的方式出招——长枪横挑,却是对准金兀术后面的卫士,枪尖翻起,几声惨叫,金兀术和他擦身而过,丝毫无损,仿佛自己只是跑过去迎接他——让出位置,让他好杀掉两名卫士。
金兀术的背后,两名侍卫应声倒地。一枪挑两人!
枪尖上都是血迹,光线是暗淡的,本是看不见得,但金兀术偏偏看见了——就如看见死神,捧着两颗血淋淋的心,在月亮的末梢上自豪地展览。
这是他精挑细选的死士之一,武功更在武乞迈之上,可是,却被这黑衣人,一招之下,连杀二人。武乞迈距离稍远,正要站位配合,可是,因为来不及,所以迟了一步,也正因为如此,才侥幸躲过一劫,那枪尖,就贴着他的胸口擦过,他早已惊得魂飞魄散,身子一软,竟然摔倒下去,而他的旁边,赫然躺着一只手臂,整整地,被从他的左边肩膀上撕掉——工整而利落,如解牛的庖丁,直到落到地上,他都没感觉到疼痛,甚至不知道是自己的手臂。等发现时,嘴巴甚至发不出任何的声音,便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