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分辨率不好,照片的像素也很低,勉强能看清照片里的未名湖畔,还有坐在湖边的男人。
宁思薇将照片放大,“二十岁左右吧?差不多十年前。”
他穿着白色衬衣和瓦松绿的棉线背心,夕阳余晖洒在他微弓的背上,脸在阴影里。那时候,他的侧脸线条还有些柔和,远没有现在这样凌厉。
照片有十来张,他和胡同里卖糖饼的阿婆的合影;他在酒吧看演出被偶遇,手搭在朋友肩上,叼着烟,脸上醉意明显;他拿着奖杯和证书,站姿和笑容都很端正;他靠在用稿费新买的摩托车上,穿着时兴的皮夹克,笑得春风得意……
宁思薇翻看着照片,感叹道:“我真的好喜欢他,如果早生几年,我一定追到北京去。”
原来,他被万众瞩目过,是最耀眼的星星。原来,他的青春飞扬肆意。原来原来,他得到过如此多的爱意,即使现在,也有新的人前仆后继地奉上喜欢。
“你说,这样的人,一定不会放弃写作的吧。”宁思薇用手机点了点下巴。
李琊垂眸,把书还给她,“或许吧。”
他是怎么承受过来的呢?一颗星的陨落。“回来做墩子,码头工,送牛奶,什么都干过了,卖几年保险赚的钱都拿来还债。”他怎么还可以那么自在轻松,甚至笑得轻佻。
宁思薇说:“他一定躲在什么地方,安安静静地写新的小说。”
李琊打开琴盖,“我们开始吧。下周就比赛是吗?今天定好曲目,尽早报上去。”
离开音乐教室,
李琊接到电话,李铃兰问:“今天要回来吧。”
“怎么?”她抖了抖伞柄,正要撑开,才发现雨已经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