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带着黑色棒球帽,墨镜,着黑色长袖的,看不出是男还是女的人。
两人在外面吃完饭,才回的家。
这个外面,对于段昭这种不怎么能外出饮食自由的人来说,也就只有“这里”比较安全。
虞笙有很多年没来过“这里”,也没来过大官南路的夜市了,还记得他第一次告白,就是在这,现在又回来,就有种,重回旧时故里的亲切感。
遗憾的是,他们走的也比较早,没有等到夜市出来摆摊的时间。
回家后,虞笙把两只草莓熊立在沙发里,越看越顺眼,为区别开,她从化妆包里翻出一枚小皇冠的发夹,夹在其中一只的耳朵上。
段昭背着手,悄悄走到她身后:“戴发夹的是,我们小鱼儿?”
“不是,”虞笙强行拉扯:“戴发夹的是昭贵人。”
“还贵人啊,”段昭调笑道:“你后宫还有谁,说出来,我替你做掉。”
“没了,”虞笙觉得自己斗不过一个妒妇,老实巴交的说:“暂时就你一个。”
段昭咬住重点:“暂时?”
“你怎么总是挑我语病,”虞笙无法反驳,干脆就想赖掉:“你这不就是杠精属性吗,你别当运动员了,去工地搬砖吧!”
段昭盯着她直到说完,那个眼神,盯得虞笙头皮发麻,好像下一秒能把她吃了,她就立刻,走为上策,想从他身边溜掉,没想到被他一把握住手腕,反手拉进怀里,她肩膀蹭着他的胸膛,人就被带得,侧身坐下。
虞笙今天为了方便试驾,穿了一条浅色的牛仔裤,但夏天的布料,即便是牛仔,也是极薄的那种,坐下去时,她就感受到真实的,很有肌肉感的,人腿坐垫。
关键是,他的长腿,折起来,还是很长,她这么坐,等于,双!脚!离!地!
整个人的重量,都完整的,压在他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