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君天保持东道主的礼节没有吭声。
白小鼠捅捅身后人胖乎乎的肚子道:“你信不信我该出风头了。”
“啊?”一个包子再次被干掉。
“这是定律,你喜欢李商隐还是刘禹锡。”
吴一剑含蓄的咬着包子道:“那是谁?”
“让人看来就想给一拳的男人。”如果他们身为女子估计男人都爱他们去了。
吴一剑小眼一眯,油乎乎的大嘴道:“像我一样吗?”
“不,不,你看了想让人抱抱。”
吴一剑瞬间闹了个大红脸,为了掩饰尴尬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三个大肉包塞进了嘴里。
人群中再次冒出一个家伙,此人长很不错,玉树临风、倜傥,父亲是礼部尚书,出身书香。
但白小鼠有个不怎么好的习惯,她喜欢在脑子里脱长的不错人的衣服,但脱了之后就不欣赏了,比如她也曾把元夕夜脱了,甚至给他镶了金边但一样恶心,事实证明无论前世今生她对众人眼里的美男只能敬谢不敏。
“我也赋诗一首请安姑娘赐教。”他说话很温和,不卑不亢间似乎在思索曲中的意思。
哦?现作?看来是高手,白小鼠舒服的换个姿势准备听听。
百步阳看了躲在人群中的安忆诗一眼,慢慢的道:
“吹入云端玉笛横,
亭杨柳寄归程。
别君望断天涯路,
拼尽繁华借一生。”(注解二)
白小鼠听完瞬间吹了声口哨:“求婚喽!跟安姑娘要一辈子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