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呢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
陈姐的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及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呵呵,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