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查理没有说什么,只是附和了一句:“诺森德的确机会很多,但也很危险。我目前,还没到考虑这些的时候——先好好学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维克把查理与尤里的互动收入眼里,对尤里不由多了几分重视。此刻闻言,他连连赞同:“那是。这肯定没错的。”又接着道:“不过也不能总扎在书堆里、实验室里,也要出来玩玩,一紧一驰,效果更好。就像那弓弦似的,一直紧着,会崩坏的。一定要有空就卸下来,常常上油保养。”
他说的是正经通用的道理,所以,即使查理明知道后面跟着一句伏笔,这会儿也没法反驳,只好笑着点头。
果然维克接着道:“阿尔杰一直挺照顾我,你们也已经认识他了吧?上次他生日晚宴,我碰巧跟他提起你,他一开始脱不开身,后来想见见你呢。可一转身,你们两个却不见了。回头他请你们去骑马,你们一定要来。他有几匹好马,在谷口那的农场。别看农场小小的,挺不错。”
碰巧?还又是骑马?真不愧是兄弟。查理哑然失笑:“弗塔根家的?”
“是啊。说起来,你和蒂茜娅也认识,同门呢。”维克点了点头,特地看了查理一眼,笑得别有深意,“还有个埃尔维斯,我也有幸见过几次。很不错一个人,不比他哥哥阿尔杰差。只是可惜,他毕竟是次子。”
正文 13、不怕也不爱
维克一句话点透,说完了必须说的,并没有再多啰嗦一个字。他见查理念旧,转而开始聊起一些北郡的人和事,而且尽挑轻松平常的来说。
比如暴风港口今年大规模造船,军部又有收购动作,木价看好,乔治他们的伐木场只怕赚了多少多少。比如粮价还是压着,税又加了,今年秋天的缴税缴粮少不得又会闹麻烦。
另外,像丹尼尔他们几个店老板,偶尔也会进城。阿尔杰给维克安排的,自然是肥差好差——不管他心里是觉得尴尬还是感激,对把自己从溪水里捞上来的人,都要表现出足够的感激。否则,谁还肯卖力为他做事?——所以维克在商业区巡逻。与进城的北郡人,大多都能碰上,也就听到了不少的消息。杂七杂八,什么都有。
像是丰收节时,谁谁家的小伙子娶了郡里有名的好姑娘。喜欢那姑娘的小伙子多,几个人凑一起胆子就肥了,结果新郎在婚礼上被蛋糕和苹果砸得一塌糊涂。
更有趣的是,北郡修道院的值夜人,有天晚上抓到一个笨笨的小偷。那小偷跌跌撞撞摸到仓库里,居然一头倒下睡着了,打鼾打得震耳欲聋。等到举起风灯一照,却原来却是尼尔斯修士。他喝醉了酒,今年新酿的葡萄酒。
那位修士爱酒品酒出名,但是没几个人知道,他酒量实在不怎么样。修士自己对此倒不在意,可问题在于,大家总能看到他坐在钟塔上,眺望远山,就着一碟奶酪什么的小吃,悠闲品酒,谁会想到,修士居然就那么一点酒量?
“值夜的可白忙了。”
“是啊,还得把人送回他房间里。”
……,……因为聊的东西轻松,最后告别时,不管是维克,还是查理与尤里,心情都挺不错,仿佛他们从来没有说起过,该亲近公爵长子、还是亲近公爵次子的问题。
维克愉快地会了帐,还给了小胡子侍者厚厚的小费。他们在酒吧门口再次道别,然后各自朝不同的方向去。
……法师区向来宁静。路边草间地虫子唧唧叫着。但毕竟已经入秋。不像夏夜那么热闹。后方。酒吧诱人地灯光在夜色里透出老远。前方。安多玛斯地法师塔巍然耸立。塔窗里地灯火比遥远地星辰要明亮得多。
查理望了望法师塔。问尤里:“你说。这是他自己地意思。还是替阿尔杰来地?”
“你真不知道吗?”尤里反问查理一句。不过。他明白查理只是想理清思路。所以顺着说了下去:“我想是阿尔杰吧。他要只是鼓动你去诺森德。那就是他自己地事。他打架地本事不算坏。但放在军队里。就挺一般。估计还不如疤脸比尔厉害。比尔毕竟是死人堆里爬出来地。所以。他最好能找个高阶法师跟着。要不擅长具体事务地年轻人。就像你这样地。让他来做组织负责这一块。才不容易出危险。又好分到功劳。”
查理朝天翻了翻白眼:“即使去了诺森德。我为什么要独当一面呢?跟着安多玛斯不好么。又不是没事干。能学地东西也多。不过。你地意思是说。他适合当参谋?”
“嗯。不过参谋大多要有背景。从小就学了格斗。学了骑马。学了军事上地东西。像湖畔镇地史丹佛。维克么。没背景。但有经验。副官吧。”尤里伸了个拦腰。惬意地摸了摸肚皮。他今晚吃了饭又喝了许多啤酒。感觉挺饱。真好。“你跟着安多玛斯阁下当然好。不过功劳就不多了。维克和我们不一样。不会那么选地;在他看来。你那么选是浪费。他管得了多少我不知道。眼下么。管管一两百个总是行地——那会儿。清理森林狼和狗头人那会儿。民兵加农夫。也有这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