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前后家家户户前前后后,多多少少都送了些束修。有布,有米,有高粱,有猎物。六嫂说,我能把束修吃完就不错了。
庄稼人普遍比我胃口好,虽然他们和穆炎比还有一定差距。
因此六嫂立场份外坚定。
从穆炎那里敲来的银子,买了砚台和墨后,再没有动过,倒是陆续多出来些铜钱。
庄稼人老实,要代笔的,没有会空手的。大多是田里山里水里产的东西,也有带上一小串铜钱来的。
村里的孩子,跟着大人赶了回集,渐渐能把一条街上的店名磕磕碰碰认下来,在别村的同龄人面前得意得很。秋收后,被亲戚家介绍出去作伙计打个短工的,也多少因为这一点得了些好处。
那是十月末的事了,书写还笨拙,认则都能认上几百来个字了。
我教他们字没有按什么书,空手上阵,顺着远近,地名,姓名,家用什物,这般来的。教过的自己录了免得重样。碰到能拆能合的字,拆拆合合也教了,而后再借着讲解认过的字的其他用法,教认新字。
算术入了门,借口比赛谁算得快,让他们演习讨价还价。
伶了牙俐了齿,又用到了心算,没什么不好。
本来么,秋季的草药根茎,和夏季的,怎么能一个价。一刀砍死的兔子皮,和一箭穿咽喉对剖的兔子皮,又怎么是一样。
细细计较了,末了算帐能差上两三成呢。
以前自己倒没有用上的时候。直到后来在地中海读书,有两个罗马同学特别喜欢逛街,她们的讨价还价完全可以说是一件特长,一样爱好,一种艺术,常常拉了我一起去。那时候旁边看着,只觉得非常有趣。偶尔自己看上什么,才多瞟了几眼,不等我尝试开口,她们就先把价给杀下来了,我只要配合作出某些示意,而后付款就好。
阳光明媚的街道,挺拔秀立绿意盎然的植物,自己喜欢的东西,所费不多的小小得意,逛到累的疲惫和满足,露天的咖啡厅,各色广告的遮阳伞,可爱爽朗的伙伴,一杯漂亮又可口的冷饮,路上来往行人的口哨,偶尔遇到的微笑有礼的搭讪。
那里的六年,我慢慢得到了平静。
而如今,孩子们目光干净而带了几分崇拜,唤我的时候嗓门亮亮脆脆的。村里的人待我很好,集上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擦肩而过都会点个头。
很开心。
所以刚来时候下田干活笨得要命的丢脸事也就不计较了。
其实我没有那么无能糟糕的,只是我很在意水蛭之类的虫子,老忍不住去看自己的小腿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