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那几张兔皮,真是疾风兔的?”看着漫山遍野的树枝,王嘉不由得想到他碰到第一只兔子时的情景,当时那只兔子可是百折不挠的咬他的拐杖,如果它不是那么贪心,也不会被他敲死了,“那么我当时拿的,就有可能是黑酸枝了?!”
想到这里,王嘉忍不住的捂了捂自己的胸口——查曼那么一截不到巴掌大的真假难辨的黑酸枝就能卖二十多个金币,他当时那个,可是有一米多长的,起码是查曼的十倍!十倍!就是二百多个金币,就是二百多万,就是省城的一套三居室的大房子,就是三大都的首付,而他,竟然都给兔子吃了?
吃了?
吃了!
想到自己这么浪费了三大都的房子,王嘉就有一种以头抢地的冲动。
“不不不,哪会那么巧?”他安慰着自己,随便捡个树枝就是黑酸枝,杀个兔子就是疾风兔,那神魔之地多么危险的地方,怎么可能让他这么平稳的走出来?他也就罢了,那摩尼又是怎么回事,难道他埋的那个妇人还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吗?可是就算那个妇人能护着小摩尼不受神魔之地的影响,他可是没这个本事的。
这么想着,他觉得心中好过了很多,但同时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遗憾——如果那不是黑酸枝,那他放的那几张兔子皮就不太可能是疾风兔的,也就是说就不值钱了,虽然本来也没太指望那几张兔子皮值多少钱,但是有了希望再失去的滋味也很令人纠结。
要不,就是他失去了三大都房子的首付;
要不,就是他失去了更多的首付……或者就是房子了!
王嘉看着满眼的树枝,幽幽的幽幽的叹了口气,然后,把长笛拿到了嘴边,现在想这些都没有用,还是赶快把这个任务做做是正经的。系统给了十首曲子,每首曲子都要吹一百遍才会满级,要放做一般人,可能会轮着吹,毕竟如此一来自己也能有些新鲜感,可王嘉对音乐感觉一般,虽然孜孜不倦的练习,却是为了完成任务,所以他都是逮着一个曲子猛吹,吹完一百遍再换下一首,这一次他吹的就是《阿莱城姑娘》,这个曲子是个歌剧配乐,讲的是一个爱情悲剧,大意是一位青年爱上了一位阿莱城的姑娘,在快要结婚的时候得知这姑娘的风评不好,于是决定和青梅竹马的朋友结婚,可就在婚礼上他听说那位阿莱城姑娘和别人私奔了,这件事激发了他的爱恋,于是自杀了。这个歌剧并不怎么成功,配乐却成了世界名曲,特别是经过改编后,甚至成了长笛的经典曲目。
王嘉一遍遍的吹着,自己没有多少感觉,却让无意中听到的一个人留了心,那人一头金色长发,碧蓝眼眸,穿了一件白蓝相间的长袍,腰间束着一条灰色的腰带,这身装扮并不华丽,但穿在他身上,就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他本是站在树林的一角,在听到王嘉的笛声的时候,他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眉头也皱了起来——虽然王嘉在长笛上也算有了些水准,可毕竟他连初级都没达到,而且这个曲子他也还没怎么吹过,但是慢慢的,他吹的也就好起来了,虽然不能说多么出众,总算过得去,这总是世界名曲,就算王嘉水平一般,曲子本身的底子在那里,那人听着,不仅眉头舒展了开来,面上更带了一份讶然,他当然不可能知道系统这么一个bug存在,只以为王嘉是在一点点的改进这个曲子。
是的,改进。这人非常自信这一点,他虽然不能说所有的曲子都知道,但像这样出众的曲子,他是绝对不会忘了的。因此他非常确定这绝对是王嘉自创的曲子,而且对他的才华非常欣赏。
“最近堡内来了什么团体吗?”他暗自想着,“不过这曲子虽然美妙,却没有添加太多的感情……一定是这位音乐家还在反复检验的缘故。”
王嘉当然不知道自己的笛声已经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太在乎——他在野外吹个长笛,还能惹来什么麻烦吗?至于说被人慧眼识英才,这一点他还真没考虑过,因为对他来说,最带感的就是广场舞上的配乐……那些世界名曲,经典曲目偶尔也会有些感触,不过他一来很难理解其中的美妙,二来他也没有那个心思。他不觉得自己吹的曲子多么了不起,自然也就不会想到这曲子还能令人赏识。一个曲子五分钟左右,过去他一般也就吹个十五到二十遍,这一次他时间充足,卯足了力气吹了六十遍,只吹的本来侧耳倾听的人从欣赏变成了苦笑,最后变成了摇头,不过他在心中也确定了自己的猜测——王嘉越吹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