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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化骨池中坐起时,已彻底的摆脱了血肉之身的牵绊,手足上闪耀着森然磷光,和万千骷髅毫无差别。而我重生后的第一件衣服,就是足以征服天下的鬼王斗篷。

父亲在我流浪的日子里为我找到了这件秘宝,然而我却始终不能领悟亡灵术最终的奥义。我站在骷髅堆上,无休止的制造着骷髅,行尸和幽灵,传说中高贵的亡灵巫师始终不肯受我的召唤而来。我的心中,宛如被一蓬白日下的烟花灼烧着,痛苦也来得空空荡荡,毫无着落。

大家经常看见我呆坐尸堆上,往衣带上打一个又一个的结。

我姐姐维德尼娜找到我,说:艾莎,你应该出去走走。

姐姐是一个爱好阳光的人。人们私下传说她本是一个术士,后来爱上了巫师山德鲁,才放弃了青春与人类的美貌,从遥远的塔城赶到这里,作了一名巫师。但她自己却不肯承认。亡灵巫师是不能有自己的情感的。她经常反复对别人解释着这一句同样的话。

为了参悟亡灵术的秘密,我和姐姐再一次离开了家园。

姐姐知道我是为了寻找什么。但她小心翼翼的躲避着这个话题,只带着我,走过了一个个人类的城堡。

时间和希望一点点在我的流浪中逝去,但我单纯而执着的相信,总有一天能遇到他。

那一天,时光宛如逆转了五个岁月,在大图书馆门口,我又见到了那个翻阅魔法书的人类骑士。

只是,公主就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