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听审的百姓也纷纷议论起来,似乎冤枉了俞放比俞放雇人行凶未遂更惹人关注。
听着公堂上的嘈杂,徐大人再次拍响了惊堂木,“安静!”
众人被惊了一跳,也立刻安静下来。
“大人。”这时,曹胜又开口了,“糙民铺子里有武器的买卖记录,若取来查上一查,定能找到买走溜紫之人。”
“甚好!来人,去曹胜铺中将买卖记录取来。”徐大人吩咐道。
“是!”捕头很快应下,挑了三个人去铺中取东西。
按照北鑫律例,凡贩卖兵器者,都需记录买家的身份,毕竟这些兵器是可以伤人的,有这这些记录也是方便在出事时查阅,同时也给买这些东西的人一个警醒。
曹胜的铺子离衙门不算远,衙役骑马来回,很快就将东西取了回来。
徐大人让衙役把记录册交给曹胜,由曹胜来找,不多会儿,曹胜就找到了关于那些匕首的信息,说道:“回禀大人,这把溜紫是今年四月卖出的,买主是万平伯府大少爷冉觅。”
冉凝一怔,她还真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把冉觅也扯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