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的在这本他花重金(五十元)买来的古旧笔记本上写下了新小说的开篇。

“怎么这么败家啊!”

陈志远拍了拍已经清醒的头部,心疼道。

拿起来那本古旧笔记本,想捧稀世珍宝一般把它捧在手心。

“我的小乖乖!”

陈志远用手在古旧笔记本上享受般的摩擦了几下后,就小心翼翼的打开了。

看到本来古旧笔记本上空白的第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钢笔字,如果只是仅仅如此还则罢了,关键是笔记本上写的文字不堪入目,还有很多错别字涂抹的痕迹,别提有多难看了。

“完了、完了,这宝贝基本上是废了。

关键是这字也写的太难看了。

本来还想以后做传家宝用”

陈志远嘴中碎碎念的自言自语道。

他好像忘记了笔记本上就是他自己写下的字,虽然读了十几年的书,也考上了大学,但对他自己所写的字却是没有好好练习过,所以才造成了他一手不堪入目的字体。

甚至在他上小学四五年级时,还因为字写的不好,语文老师屡次让他重写作文的经历。

看着面前笔记本上那满篇的文字,也知道事情已经发生,就没有买后悔药的道理。

生活还得继续,熟练的从桌子下面摸出一袋泡面,又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插电的小锅,加水、加面,煮起了泡面。

陈志远在煮面的过程中也没有闲着,打开笔记本电脑,点开word文档,把笔记本上写好的新书开篇敲到电脑中,在上传到全球最大的读书a:起点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