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明根本没当一回事,他上午去了一趟破烂侯那说了一声,随即就去买菜,他准备晚上亲自下厨。
因为韩母晚上,打算把苏萌和程建军一家人请过去,到时让他们亲眼见到韩春明的女朋友,让他们知道,韩春明可不是为了苏萌而争风吃醋。
都是几十年的街坊邻居,韩母还是想着解开大伙的误会,不然这样下去,几家彻底成了仇人了。
韩春明到没意见,反而想着晚上,好好让他们瞧瞧,自己就算去做厨师,也能混口饭吃,自己那里不能有活干
下午韩春明去了八里庄接齐思乔。他让齐思乔请假一下午,陪着她去逛了一下午,两人也没敢大手大脚花,就给齐思乔买了一双秋鞋。
韩春明下午四点多,就搭着齐思乔,两人收拾一番后,直奔四合院!
齐思乔第一次去韩春明家里做客,有些紧张,但是又有些期待。
眼前这个男人她已经认定是自己未来的另一半,现在全权听从韩春明的安排。
虽然两人认识的时间还不长,但是这个男人给她带来的安全感,却是这辈子从来未有的。
她坐在韩春明自行车的后座,轻轻抱住韩春明的后腰,头靠在韩春明的后背,感受这个男人坚强的一面,她嘴角不自觉露出一抹弯弯的月牙,或许这才是幸福的感觉吧!
韩春明此刻也是美滋滋,果然女人和女人就是不一样,苏萌虽然长相还行,但是性格太作,也太吵闹,和她生活在一起,自己估计会少活二十年。
只有小乔这样的女人,一旦被自己征服,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永远都是温柔的一面。
她不会和你吵闹,也不会对你有过多的要求,甚至不在乎韩春明的工作是什么,因为她相信自己能为她撑起未来一片天。
这种被女人信任和崇拜的感觉,才是一个男人应该享受的,而不是和原著中那样,做苏萌的舔狗,一做就是三十年,直到舔到五十多岁,才上手,想想就感觉心塞,估计某功能都退化了。
齐思乔为了这次会面,可是特意化了妆的,韩春明说他妈喜欢温柔,小家碧玉型的女孩。
于是,今天齐思乔的妆容,那是如同画中走出来仙子似的,小脸白皙如玉,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配上一顶碎花帽,还有那披肩的长发,一双黑色小皮鞋,再加上一米七的身高,只要路上有人看到她的脸,回头率那是百分之百。